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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展览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24  浏览次数:1778   状态:状态
展会日期 2022-03-15 至 2022-03-17
展出城市 上海市
展出地址 上海市崧泽大道 333 号
展馆名称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
主办单位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轻工行业分会
承办单位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轻工行业分会
展会说明
  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展览会暨第三十一届全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技术展示会(FIC2022)招展书 (国内展区)

  一、展会名称、展出时间和地点:
 
  展览会名称: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展览会暨第三十一届全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技术展示会(FIC2022)
 
  展出时间:2022 年 3 月 15~17 日
 
  展出地点:国家会展中心(上海)National Exhibition & Convention Center (Shanghai) 2.1、3.1、4.1、5.1、6.1 号馆
 
  地 址:上海市崧泽大道 333 号
 
  二、上届展览会(FIC 2021)简况:

  FIC展在食品添加剂和配料业界同仁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二十多年的培育和发展,已经成为世界知名、亚洲最大、国际化程度最高、最具行业凝聚力的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品牌展览会,倍受国内外行业同仁的青睐。FIC2021共有来自海内外超过1500家企业参展,展出面积达140000平方米。天然及功能性产品、机械设备和检测仪器展区,综合产品展区,香精香料和调味料展区和国际展区共同形成食品工业原辅材料、食品工业机械设备、食品工业创新技术三大板块,展出内容更全面、更专业,更便于食品企业的一站式采购。同期机械装备推动食品工业发展、科技创新引领未来、法规标准保障食品工业健康发展三大主题的食品界院士系列高峰论坛和30多场精彩纷呈的新产品新技术发布会,荟萃行业权威观点和科技创新成果,为行业发展提供强劲动能。
 
  三、参展单位条件:
 
  凡在中国注册的中资、中外合资(中方控股)生产和经销食品添加剂和食品配料的企业及相关单位均可在国内展区报名参展。报名时须提供企业营业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单位不得参展。参展单位必须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不得展出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展资格。外资及外方控股企业参展办法另文通知。
 
  四、展出范围:
 
  三大板块-食品原辅材料板块、食品加工机械设备板块和食品加工技术板块联合展出,细分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防腐剂、稳定剂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食用香精香料、营养强化剂。
 
  (二)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脱模剂、防粘剂、消泡剂、分散剂、澄清剂、絮凝剂、螯合剂、助滤剂、脱色剂、吸附剂、发酵用营养物质、催化剂、结晶剂、溶剂、酶制剂。
 
  (三)复配食品添加剂:复配甜味剂、复配防腐剂、复配抗氧化剂、复配着色剂、复配乳化剂、复配增稠剂、复配水分保持剂、复配稳定剂和凝固剂、复配酸味剂、复配增味剂、复合膨松剂、复配营养强化剂、冷冻饮品乳化稳定剂、焙烤食品专用品质改良剂、乳制品专用增稠乳化稳定剂、饮料专用乳化稳定剂、油脂制品专用防腐抗氧剂、豆类制品专用复配添加剂、糖果/可可制品及巧克力制品乳化稳定剂、肉制品专用复配添加剂、其他复配食品添加剂。
 
  (四)食品配料:淀粉、变性淀粉、淀粉糖、糖醇、低聚糖、食品工业专用油脂、专用面粉、酵母制品、植物蛋白、脱水/冻干果蔬及肉类、冷冻冷藏食品、馅料、调味料、香辛料、乳制品、保健食品原料、动植物提取物、饮料浓缩液、腌制剂、大豆制品、蛋白肽、坚果、速溶茶、功能性食品配料、可可制品、膳食纤维、蛋制品、蜂产品、豆类、炒货、益生菌、天然/有机食品及食品配料、烘焙原辅料。
 
  (五)新食品原料
 
  (六)食品设备、仪器和材料:食品及制药加工机械、食品包装灌装机械、食品检测设备和技术、包装材料。
 
  (七)食品添加剂和配料生产应用技术
 
  (八)专业出版物和媒体
 
  (九)咨询和认证服务

  五、专业展区设置:
 
  为不断适应食品细分产品市场的专业化需求,更好地服务食品行业和食品添加剂和配料企业,服务于国际食品全产业链,使 FIC 展在国际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中更好地发挥保障食品安全的作用。同时,更多地满足和方便专业观众的参观、采购,实现国际品牌展的品质进一步升华。FIC2022的展出将以五个展厅、五大专业展区呈现她独到的精彩:
 
  2.1 馆:国内天然及功能性产品、机械设备和检测仪器展区
 
  3.1 馆:国际展区
 
  4.1 馆:国际展区
 
  5.1 馆:国内综合产品展区
 
  6.1 馆:国内香精香料和调味料展区
 
  六、参展费用、展位设施及服务内容

    

  (二)标准展位内设施配置:
 
  9 平方米:三围板、地毯、一张咨询台、四把椅子、二只射灯、一个 220V 电源插座、参展商中英文名称楣板;
 
  18 平方米:三围板、地毯、二张咨询台、一张方桌、八把椅子、四只射灯、一个 220V 电源插座、参展商中英文名称楣板;
 
  (三)服务内容:免费为所有参展商在《展览会会刊》中刊登名录,并免费提供《展览会会刊》
 
  [18 平方米(含)以下 1 本,18 平方米(不含)以上 2 本]。
 
  七、参展办法:
 
  (一)参展流程:
 
  为了给参展商提供更好的服务,不断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FIC2022的参展流程、展位挑选和确定将按如下方式进行:
 
  访问 www.cfaa.cn, 在网页右侧进行登录(仅限已注册用户申请,未注册的用户请先进行注册, 详情参见相关注册流程栏目下:用户注册流程) 。
 
  点击申请 FIC 展会后选择对应的展区(国内展区)。 填写《展会申请表》,填写完成后提交并等待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会通过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通知给联系人)。
 
  审核通过的用户:可拨打电话010-59795833 选择展位(具体选择展位日期通知见邮件或查看网站,为避免屏蔽此通知,建议将service@cfaa.cn 加入邮箱白名单)。
 
  审核未通过的用户:登录网站,按照提示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
 
  选好展位的用户请登录后下载《展位付费通知》(左侧菜单 FIC 展会报名下的展位付费通知下载,并按照《展位付费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
 
  待主办方确认收款并寄出发票后,登录网站下载《展位确认函》及《参展商服务手册》(均在左侧菜单 FIC 展会报名下),并根据《参展商服务手册》完成后续参展流程。

  (二)展位预订原则:
 
  八、参展规定:
 
  (一)在国内展区参展的公司展出的产品必须为国内品牌,产地为国内生产,展位内出现的单位名称必须与申请参展时填报的名称一致。
 
  (二)所有展品不得在展出现场零售;不得展出本展览会规定的展出范围以外的产品;参展展品及宣传品中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法规和标准规定的产品名称;尊重知识产权,不得展出仿冒产品;不允许非相关专业展品参展。若展出现场发现上述情况,将取消参展资格,清除出展馆,其参展费用不予退回。
 
  (三)已报名并付费的参展商要求取消参展,必须书面通知主办单位,说明理由,并得到主办单位的同意。如在开展前 120 天之前提出退展,参展商可获得 100%展位费的退款。如在开展之前 90 天至 120 天以内提出退展,参展商可获得 50%已交参展费的退款。如在开展之前 50 天至90 天以内提出退展,参展商可获得 25%已交参展费的退款。如在开展之前 49 天以内提出退展,不再退款。此项费用用来补偿因退展造成的损失。退展的具体日期应是主办单位收到书面通知的日期。
 
  (四)已付款并开具展位费发票的标准展位不得变为光地,特殊情况须经主办单位同意,且展位费差价不予退回。
 
  (五)展览会主办单位保留因场馆、消防等规定改变展览会展位平面图的权利。
 
  (六)本展览会深受业内企业的信赖,展位从 2005 年开始已连续 10 多年供不应求。FIC2015开始虽已移师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办,展馆面积有所增加,但由于要求参展的企业较多,特别是多年申请不到展位的企业参展愿望强烈,故望已参展企业在申请展位时适当控制展位面积,以给更多的企业提供参展机会。
 
  (七)因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疫情、政府紧急状态、罢工和展览设施的限制)的原因,导致主办单位不得不取消展览会,主办单位将在扣除已发生的成本后,退还参展商所余的参展费用,以体现主办单位对参展商的责任。主办单位保留取消、更改展览会名称或改变展览会地点或改变展览会的举办日期(在原定展出日期之前或之后 30 天内)的权利,主办单位将不向参展商退款,但需分配参展单位原展位位置或主办单位认为合适并经参展商认可的位置。如果主办单位认为某参展商不适于展出而限制或取消其参展,主办单位无义务向参展商退款。除了上述情况外,如果主办单位取消展览会,将全额退还参展商所有参展费用。

   具备以下条件的参展商在选择展位时予以优先和优惠:
 
  1.参加2021FIC健康展(FIC2021秋季展)的单位,首先选择展位。
 
  2.CFAA官网广告商、《中国食品添加剂》杂志广告商。
 
  3.参加由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贸促会轻工行业分会组团赴国外参展的企业。
 
  4.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
 
  5.对展会、行业发展有特殊贡献的会员单位。
 
  挑选展位的具体办法将另行通知。
 
  九、展期重要活动:
 
  (一)高峰论坛:
 
  展览会期间,将举办多场高峰论坛和学术交流活动,特邀业内专家学者做报告。内容涉及食品添加剂和食品配料的科研、生产、应用技术以及法律、法规等管理经验和国内外发展及市场预测、食品安全等。
 
  (二)新产品新技术发布会:
 
  新产品新技术发布者仅限于 FIC2022 参展商,发布内容由发布企业自定,可具体介绍本公司的产品和技术等;每场发布会时长半天,收费标准 10000 元/场。上海国家会展中心会议室数量有限,不能安排较多场次。因此,请参展单位选择有创新价值的内容进行发布,并请提前申报,以供筛选。请最迟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前登陆展览会官网 www.cfaa.cn,在线提交《FIC2022 新产品新技术发布会申请表》(样表详见附件 4),经主办单位审定后,通知申请单位选择会议室。
 
  新产品新技术发布内容将免费刊登于《FIC2022 学术论文集》中,刊登内容可以为 PPT 或论文格式。请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前将刊登内容电子邮件至:cfaa2019@126.com, 邮件主题词请注明:“FIC2022 新品发布会内容”字样。

  (三)征集本行业科技论文,编辑出版《FIC2022 学术论文集》:
 
  征集本行业科技论文,同时收录高峰论坛和新产品新技术发布会内容,编辑出版《FIC2022学术论文集》,在展会期间向业内人士发放。欢迎业内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从业人员赐稿。请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前将附件 5《FIC2022 学术论文回执》传真或发邮件至主办单位,并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前将论文全文电子邮件至:cfaa2019@126.com,邮件主题词请注明:“FIC2022 学术论文”字样。论文格式参见《中国食品添加剂》杂志。经主办单位审核,符合要求的论文将收入《FIC2022 学术论文集》。
 
  十、对展览会、参展商及展出内容的宣传推广:
 
  (一)展览会广告形式:
 
  1.纸媒和网站广告:主要包括展前向国内外食品饮料企业广泛赠阅的《会展简报》广告、《展览会会刊》广告、《展期快报》广告、《参观指南》广告、展览会网站广告条等。
 
  2. 参观证吊带广告;
 
  3. 展馆现场广告:主要包括落地板广告、灯箱广告、梯身广告、LED 屏广告等。
 
  具体广告形式和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2《FIC2022 广告预订单》。拟做广告的参展单位请填写附件 2,并与主办单位联系。
 
  (二)重要供应商的征集:
 
  FIC2022将继续推出“重要供应商推广计划”,充分利用FIC这个享有国际声誉的专业高效平台,对经营好、信誉高、有影响力的行业企业在展前、展期进行特别宣传和推介。
 
  “重要供应商”的征集采取广泛征集,自愿参加,严格筛选,往届“FIC 重要供应商”优先的原则。入围企业数量十家左右,兼顾食品添加剂、食品配料、功能性配料和仪器装备等各个展出行业。由 FIC2022 参展商自愿申请,经 FIC 主办单位审定,并征询相关专业委员会和企业意见,确定入围企业名单。具体要求和收费标准等将另文通知。有意申请“FIC2022 重要供应商推广计划”的参展商可将附件 3《FIC2022 重要供应商申请表》发至主办单位,主办方将有专人接洽。
 
  (三)展前推广:
 
  各参展商可将拟在展览会上推出的新产品和新技术内容简介,提前发至主办单位(邮箱:cfaa2019@126.com),主办单位将选择具有创新性、先进性的技术和产品在展前的各类媒介平台上进行重点宣传,帮助参展商进行宣传推广,提升展出效果。
 
  十一、展览会主办单位:
 
  (一)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食品添加剂》杂志社有限公司、北京中食添会展中心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甲 6 号万通中心 3 座 1402,邮编:100020
 
  电话:010-59795833 传真:010-59071335,59071336
 
  电子信箱:cfaa1990@126.com
 
  联系人:陈艳燕、尹胜利、王岩松、张越宸
 
  (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轻工行业分会
 
  地址:北京阜外大街乙 22 号 邮编:100833
 
  电话:010-68396330 传真:010-68396422
 
  电子信箱:ficchina@126.com
 
  联系人: 陈雯雯、薛然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艳燕、尹胜利、王岩松、张越宸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甲 6 号万通中心 3 座 1402,邮编:100020
手机:010-59795833
电话:010-59795833
传真:010-59071335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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