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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条”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现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9
核心提示:辣条起源于湖南省平江县,其主要原料是小麦粉,故而小麦粉产出大省河南也成了辣条的另一个主要生产地。
   辣条起源于湖南省平江县,其主要原料是小麦粉,故而小麦粉产出大省河南也成了辣条的另一个主要生产地。
 
  辣条为什么不宜多吃
 
  近年来辣条发展迅速,有研究统计,年销售额已达500亿元。由于市场体量增大但支撑体系脆弱,行业存在“消费者认知”及“标准建设”两大风险。
 
  辣条好吃但不宜多吃,这与其中添加大量的食品添加剂脱不了干系。辣条中使用较多的添加剂有山梨酸、脱氢乙酸、丙酸、双乙酸钠等防腐剂;安赛蜜、甜蜜素、阿斯巴甜、三氯蔗糖、纽甜、糖精钠等甜味剂。由于GB 2760-2014中未明确辣条的食品分类,一直以来,辣条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都是按照相应地方标准指定的类别来实施,但有关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和超范围使用的情况仍时有发生。
 
  辣条的分类
 
  现在市面上的辣条主要分为“挤压糕点”和“调味面制品”两种。
 
  1
 
  挤压糕点
 
  挤压糕点现行的执行标准是DBS43/002-2017《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挤压糕点》,其中规定辣条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0-2014中“中式糕点”和相关公告的规定。其主要防腐剂及甜味剂最大使用量见下表1。
 
  表1:主要防腐剂及甜味剂最大使用量
  2
 
  调味面制品
 
  调味面制品很长一段时间的执行标准是DB41/T515-2007《河南省地方标准 调味面制食品》,其中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参照GB2760中糕点或膨化食品执行。因此很多商家生产时按照表1中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和限量值来使用。
 
  相关政府公告
 
  为加强监管,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5年5月27日发布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5〕57号),将调味面制品纳入“方便食品”许可,未按此规定许可的企业,原则上给予1-2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予以调整。
 
  2017年10月20日,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爱德万甜等6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等6种食品添加剂扩大用量和使用范围的公告》中,也明确“调味面制品”归为“方便米面制品”。
 
  也就是说,以上两个公告发布后,表1所列出的食品添加剂,调味面制品仅可使用三氯蔗糖(最大使用量:0.6g/kg)和甜蜜素(最大使用量:1.6g/kg)【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爱德万甜等6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添加剂环已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等6种食品添加剂扩大用量和使用范围的公告》(2017年第8号)公告增补扩大其使用范围】两种甜味剂。
 
  目前,仅出台了个别公告性文件和地方标准对调味面制品进行规范,国家尚未制定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部分生产厂家信息滞后,仍然延用标准DB41/T515-2007,导致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和超范围使用的情况依然存在。
 
  为规范调味面制品市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味面制品》,并于2018年5月9日发布征求意见稿(国卫办食品函〔2018〕317号)。其中规定,辣条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中“方便米面制品”的规定。届时,调味面制品将迎来属于自己的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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