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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市场局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7  来源:濉溪县人民政府网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工作成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地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濉溪县市场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


县市场局以整体形象好、证照公示好、自律行为好、食品质量好的“四好”为基本标准,对农村地区的食杂店、经营食品的小商场、超市等食品销售类企业,创建30个“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店旨在带动周边食品经营者规范经营,促进农村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提高。该局对“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采取流动的管理方式,通过许可管理、市场巡查、专项检查、案件查处和消费者申诉举报处理等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对食品安全示范店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质量管理记录等情况进行检查,帮助食品安全示范店及时改正轻微违法行为,确保在食品安全上坚持做到“四好”;对落实不到位、不及时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食品安全示范店,将摘除其“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牌,并依法查处,确保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规范经营。


下一步,县市场局将扩大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范围,对人口密集、规模较大、食品销售户数较多的农村乡镇,鼓励多创示范店,进一步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影响力。同时,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邀请广大消费者对“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出谋划策,共筑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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