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8日,黄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公布2018年第1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本次共抽检白酒6批次样品,全部合格。
本次抽检依据是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5009.2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甲醛的测定》及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添加剂使用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甲醛、氰化物、铅及甜蜜素等指标。
黄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可参考有关公布信息的情况进行科学消费。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不合格产品时,可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