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浙农办[2018] 16号)要求,嘉善县畜牧局组织人员,于5月底完成了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工作。
本次自查重点检查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实验室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的情况;实验室各类记录和档案保存情况;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培训的情况。
通过自查,确保了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得以落实,了解了实验室生物安全基本情况,实验室工作人员对实验室生物安全意识有了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局将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进一步提升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