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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整治农村市场“山寨食品”初见成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09  来源:凤凰网
核心提示:日前,衡水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农村市场“山寨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消除假冒伪劣、仿冒、山寨食品的生存空间,维护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收缴假冒伪劣、仿冒、山寨食品5338.84公斤,查处假冒伪劣、仿冒、山寨食品案件58件,罚没款9.3万元。
   日前,衡水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农村市场“山寨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消除假冒伪劣、仿冒、山寨食品的生存空间,维护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收缴假冒伪劣、仿冒、山寨食品5338.84公斤,查处假冒伪劣、仿冒、山寨食品案件58件,罚没款9.3万元。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为小作坊、小商店、小超市、小摊点、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重点品类为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严查无证经营、食品假冒厂名厂址、商标侵权、傍名牌、山寨食品等违法行为及“三无”、劣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形,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食品商标保护;重点检查食品名称、包装、标识、商标等相同或近似的食品,严厉查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对提供商标、广告、认证、包装等服务的经营者依法进行全链条查处;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加强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加强大案要案曝光力度。
 
  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023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小摊点、小作坊及农贸批发市场10627家次,收缴假冒伪劣、仿冒、山寨食品5338.84公斤,取缔无照非法经营主体3个,查处假冒伪劣、仿冒、山寨食品案件58件,罚没款9.3万元。通过专项整治,切实规范了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净化了市场环境,有效提升了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以及知假、辨假、不买假并积极举报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识,进一步消除了假冒伪劣、仿冒、山寨食品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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