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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06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核心提示:6月6日从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陕西省将于6月至7月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酒类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6日从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陕西省将于6月至7月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酒类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期,根据投诉举报和市场监测情况,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陕西省酒类市场存在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乱象。为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 严厉打击酒类产品生产销售过程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决定在全省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时间为6月3日至7月,分为宣传动员和线索摸排(6月3日至6月14日)集中整治(6月15日至7月14日)、总结巩固(7月15日至7月31日)三个阶段。重点范围包含:酒类生产企业;各商场超市、网络交易平台、批发零售市场和酒类销售专营(专卖)店;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告。
 
  执法重点将围绕六个方面展开:一是违法生产、销售行为。重点查处生产经营无照无证、使用非食品原料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生产酒类产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未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追溯信息记录、建立进销货台账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二是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行为。重点查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生产、销售的产品违反国家质量标准、标识规定,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行为。三是不正当竞争行为。重点查处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混淆、贿赂、虚假宣传行为;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行为。四是各种侵权行为。重点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行为。五是酒类广告。重点查处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出现饮酒的动作;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的行为。六是其它违法行为。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本次酒类市场专项执法行动由省局稽查局牵头负责,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处、广告监管处、价格监管与反不正当竞争局、网络交易监管处等相关处室按照工作职责,积极做好工作指导和业务咨询。各市级局负责跟进督导检查、有序有力推进,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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