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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产品含“医药”等字样14家食品企业被约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9  来源:中山日报
核心提示:7月17日,记者从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获悉,为进一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管理,强化食品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该局召开名称中含有“生物”“医药”“科技”“保健”“高新技术”等字样食品生产企业约谈会,全市14家含有相关字样的饮料、糖果制品、代用茶、其他食品等获证企业负责人参加约谈会。
   本报讯 7月17日,记者从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获悉,为进一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管理,强化食品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该局召开名称中含有“生物”“医药”“科技”“保健”“高新技术”等字样食品生产企业约谈会,全市14家含有相关字样的饮料、糖果制品、代用茶、其他食品等获证企业负责人参加约谈会。
 
  会议分析了企业食品标签标识存在的主要问题,部署了下一步食品标签标注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工作。约谈会对企业的生产和管理提出了要求和工作建议:一是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和记录,做到产品质量可追溯;二是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严格添加剂管理和使用,严禁添加药品和非食品原料;三是规范食品标签标识,产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山市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从1月8日起,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1个市直部门组成执法组,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该行动已于4月18日结束。从行动结果来看,南朗、三角等镇区情况较突出。其中,位于三角镇富康一街的某健康咨询中心多次被发现存在问题。经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设置有宣传单张用于宣传,标注有“肝胆排毒”“清除肠毒”等内容,但无法提供相关医疗许可证明材料,涉嫌发布违法广告。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百日行动已结束,但是,整治市场乱象行动不会停止,下一步将按照《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要求,严厉打击各类利用食品名称和标签说明书明示或暗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者保健作用,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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