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组依据《特殊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规程(暂行)(征求意见稿)》及《保健食品注册现场核查要点及判定原则(征求意见稿)》的要求,针对物料发放、称量、投料、杀菌、灌装、包装、纯化水制作等重要生产环节以及洁净产房、空调机组等生产设施,进行现场动态核查,并对实验室环境、仪器设备、技术文件、检验报告、生产记录、原辅料生产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全面核查。
据了解,为加强特殊食品注册管理,规范特殊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7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特殊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规程(暂行)(征求意见稿)》,截止目前正式文件尚未发布。
对于动态核查问题,征求意见稿第五条规定特殊食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提交注册申请前应当做好接受注册现场核查的准备,为核查的实施提供必要的协助,并确保核查时被核查品种能够处于在线动态生产状态,根据核查工作需要协助抽取和寄送样品。另外第十七条规定现场核查需抽样检验的,应对动态生产下线样品进行抽样、封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