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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相关科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3
核心提示: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审批工作以“依法依标”为基础,配方审查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必须添加的营养素一个都不能少;二是可选择添加的营养素、菌种和单体氨基酸必须明示;三是不能使用的物质坚决禁止。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的审批原则是什么?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审批工作以“依法依标”为基础,配方审查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必须添加的营养素一个都不能少;二是可选择添加的营养素、菌种和单体氨基酸必须明示;三是不能使用的物质坚决禁止。
 
  标签标识审查坚持“五个不得”,即:不得使用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词语;不得涉及疾病预防;不得涉及治疗功能;不得涉及保健功能;不得含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以外的其他功能声称。
 
  婴幼儿配方乳粉有哪些必须添加的营养素?
 
  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添加的营养素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和矿物质等5大大类。
 
  婴幼儿配方乳粉中的蛋白质主要来源于牛乳或羊乳;脂肪主要来源于植物油和乳脂肪;碳水化合物主要来源于乳糖;必须添加的维生素包括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1、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烟酸、叶酸、泛酸、维生素C、生物素等13种。
 
  婴儿配方乳粉必须添加的矿物质包括钠、钾、铜、镁、铁、锌、锰、钙、磷、碘、氯、硒等12种;较大婴儿和幼儿必须添加的矿物质包括钠、钾、铜、镁、铁、锌、钙、磷、碘、氯等10种,较婴儿配方乳粉少了锰和硒。
 
  婴儿配方乳粉有哪些可选择添加的营养素?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的规定,婴儿配方乳粉(1段)中可选择添加的营养素包括:胆碱、肌醇、牛磺酸、左旋肉碱、二十二碳六烯酸、二十碳四烯酸、低聚半乳糖、低聚果糖、多聚果糖、棉子糖、聚葡萄糖、1,3 -二油酸 2-棕榈酸甘油三酯、叶黄素、核苷酸、乳铁蛋白、酪蛋白钙肽和酪蛋白磷酸肽等17种和L-胱氨酸、L-组氨酸、L-亮氨酸、L-蛋氨酸、L-苯丙氨酸、L-色氨酸和L-酪氨酸等7种单体氨基酸。
 
  此外,婴儿配方乳粉中可以添加动物双歧杆菌、乳双歧杆菌、鼠李糖乳杆菌、伊氏乳杆菌、发酵乳杆菌、短双歧杆菌等6种益生菌。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乳粉有哪些可选择添加的营养素?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的规定,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乳粉(2段、3段)中可选择添加的营养素包括:胆碱、肌醇、牛磺酸、左旋肉碱、二十二碳六烯酸、二十碳四烯酸、低聚半乳糖、低聚果糖、多聚果糖、棉子糖、聚葡萄糖、1,3 -二油酸 2-棕榈酸甘油三酯、叶黄素、核苷酸、乳铁蛋白、酪蛋白钙肽和酪蛋白磷酸肽、硒、锰和酵母β-葡聚糖(仅限幼儿中添加)等20种,较婴儿配方乳粉多了硒、锰和酵母β-葡聚糖(仅限幼儿中添加)等3种。
 
  此外,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乳粉中可以添加动物双歧杆菌、乳双歧杆菌、鼠李糖乳杆菌、伊氏乳杆菌、发酵乳杆菌、短双歧杆菌和嗜酸乳杆菌(仅限幼儿中添加)等7种益生菌,较婴儿配方乳粉多了酵母β-葡聚糖(仅限幼儿中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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