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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10个月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案件151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2  来源:台州日报
核心提示:去年9月开始,台州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八部门联合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动,直击虚假欺诈、非法宣传和非法添加三大顽疾,目前专项整治行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编者按:利用媒体广告、会议营销、电信营销等方式向老年人高价销售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宣称疗效、非法添加药品成分……这些都是保健食品欺诈的“套路”,特别是老年人上当受骗者多。去年9月开始,台州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八部门联合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动,着力聚焦非法添加、非法营销、虚假广告宣传等突出问题,全面整治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领域涉嫌欺诈和虚假宣传乱象。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开始注重保健。然而,层出不穷的骗术,让老年人频频陷入保健食品欺诈的陷阱。6月22日以来,根据省食药监局的统一部署,全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百场宣传活动在各县(市、区)相继开展。
 
  记者了解到,去年9月开始,台州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八部门联合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动,直击虚假欺诈、非法宣传和非法添加三大顽疾,目前专项整治行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10个月查处保健食品案件151件
 
  据悉,目前我市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5家,获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34个,主要集中在天台县,产品主要有铁皮石斛枫斗含片、维生素片、乌药黄精颗粒等。从历年抽检结果来看合格率均在99%以上。
 
  在保健食品经营领域,去年开始我市推行“百千万”健康美丽消费示范创建和“531”工作法,将保健食品销售纳入示范创建,规定各商场、药店、专卖店等销售保健食品要设立专区,并张贴保健食品不得代替药品等警示标语,去年全市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为100%,市场正规渠道销售的保健食品总体质量稳定。
 
  去年9月开始,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八部门联合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动。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共查处食品、保健食品虚假欺诈、非法添加、非法宣传案件151件,移送公安机关15起,查获不符合要求食品、保健食品130000余盒,涉案货值16多亿元,形成了保健食品经营监管“531”工作法和“阳光会销”等长效机制。
 
  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尚未根除
 
  “保健食品的本质仍是食品,虽有调节人体某种机能的作用,但它不能用来治疗疾病,但许多中老年朋友对保健食品期望值高,给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叶兴福介绍,虽然前期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彻底根除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尚有差距。
 
  一个阶段的整治行动后,非法分子通过转移阵地、变换方式开展违法违规活动,欺诈和虚假宣传活动更趋于隐蔽,形势依然严峻。在网络违法销售方面,现网络销售的基因口服胰岛素II代、通脉化糖、粮田葛芪参胶囊、苦瓜养胰素、糖必平、仁合胰宝等降糖、降压类保健食品假品较多,要谨慎购买。
 
  今年1月份,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查获一起经营标签不合格食品案,在某贸易公司二楼仓库发现一批标识“金竹饮”“新竹饮”“海之阔钾钠钙矿物质浓缩饮品”等预包装食品,产品标签未标明生产企业名称、含量、成分配料、生产者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等信息。经查,上述产品涉嫌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标称“可增强人体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功能涉嫌虚假夸大宣传。
 
  叶兴福提醒,广大中老年朋友应积极参与到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活动中来,如有遇到或听说某时、某地、某人有欺诈和虚假宣传活动,请提高警惕,拒绝购买,并可拨打12345电话投诉举报,共同构筑一道台州百姓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的防火墙,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违法违规行为驱逐出台州,形成共治共享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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