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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首例制售假冒伪劣白酒公益诉讼案开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15  来源:阿克苏新闻网
核心提示:11月12日,阿克苏市3名制售涉案金额76万余元的假冒酒犯罪嫌疑人,由于涉嫌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被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据了解,此案是地区对于制假、售假人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第一案。
  11月12日,阿克苏市3名制售涉案金额76万余元的假冒酒犯罪嫌疑人,由于涉嫌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被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据了解,此案是地区对于制假、售假人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第一案。
 
  去年11月,阿克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场检查时发现,阿克苏市周边一些乡镇商店销售的托木尔峰酒和伊力小老窖酒的价格极其低廉,存在销售假酒的重大嫌疑。经鉴定,上述部分白酒为假冒。阿克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何某甲(化名)等人采取强制措施,并根据其交代在某小区查获大量假冒伪劣白酒。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认定,何某甲于2016年3月购买灌装白酒设备,从废品回收站购买托木尔峰和伊力小老窖酒瓶,蒋某在网上购买酒瓶盖、包装材料,何某乙(化名)在其居住的小区内生产假冒伪劣白酒,后向阿克苏市周边乡镇商店进行销售。公安机关对制售设备材料及销售账本进行查获,经统计,其销售金额达76.965万元。现场查扣违法所得款5.3万元,未销售托木尔峰大老窖317件、小老窖146件,伊力大老窖17件、小老窖59件,扣押制售假酒包装纸盒箱200余件,瓶盖18箱,酒瓶标签封口证144页,散装大桶酒20桶,物流提货单若干。
 
  案发之后,经地区食品安全检测中心鉴定,涉案酒品不符合浓香型白酒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庭审中,3名被告人在公诉人出示的种种证据面前,表示当庭认罪。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要求3名犯罪嫌疑人在地区级以上媒体向消费者公开赔礼道歉,判令三人共同给予消费者76.965万元×3倍赔偿。阿克苏市人民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参加庭审人员表示,当日的审判活动让消费者提高了警惕,又对黑心商人形成一定的威慑力,打压了他们的嚣张气焰,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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