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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严厉打击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15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山寨”商品问题关系到每个消费者的利益,也关系到整个市场经济的环境和秩序。山东省市场监管部门对假冒伪劣商品问题始终坚持严厉打击、依法惩处。
   “山寨”商品问题关系到每个消费者的利益,也关系到整个市场经济的环境和秩序。山东省市场监管部门对假冒伪劣商品问题始终坚持严厉打击、依法惩处。
 
  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

  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300余家
 
  去年以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农村市场“山寨”食品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农村市场食品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018年12月,全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后,省市场监管局立即行动,迅速部署。”山东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协调处副处长周广东介绍说,省局领导带队,组织相关处室开展督导检查,划分片区组成13个检查组,共出动检查人员160余人次,涉及全省16市70余个县(市、区)。采取双随机、暗访暗查等方式,共检查农村食品小作坊、小食品店、集贸市场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300余家,其中,下达整改通知书408个,停业整顿18家;对3个问题较多县进行了通报。
 
  同时,将整治工作与“食安护佳节”行动相结合,以农村食品安全为重点,在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省市县三级联动,同步开展现场检查与监督抽检。与省级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工作相结合,把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纳入市县创建重点内容,实行全域创建,在标准制定、现场检查、年终验收等方面始终将其作为重点。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把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作为全省“守护舌尖安全”整治重点内容,并与正在组织开展的食用植物油、酒类、风味饮料和含乳饮料、糕点等重点品种整治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
 
  “下一步,我们把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纳入2019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属地责任。”周广东表示,省局出台了全省“守护舌尖安全”行动方案,把农村食品安全提升行动作为重点。同时,健全食品小作坊监管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强化“三小”登记备案管理,全力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开展品牌专项打假维权行动

  办理相关案件172起 罚没款581.60万元
 
  近年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全省公平交易系统对“六个核桃”“喜旺”“景芝酒业”“雪花”等品牌开展专项打假维权行动,有力维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8年3月至11月,在全省范围内对预包装的酒类、饮料、乳制品、保健食品等食品行业,小家电、洗涤用品、服装等生活用品领域,农资、建材等生产资料领域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标识及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市场混淆行为进行重点查处。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办理相关案件172起,罚没款金额581.60万元。
 
  “此次专项行动确定了‘四个统一’原则,即‘统一调查、统一定性、统一调度、统一答复’。”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平交易局二级调研员张文新告诉记者,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相关企业77家,根据不同情况对其分别予以行政处罚、责令变更企业名称、移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处理。
 
  今年1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公安部、国家卫健委等13部委共同开展为期100天的“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公安厅、卫健委等12个厅局联合下发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迅速部署,广泛宣传,齐抓共管,狠抓落实。截至3月8日,全省共对62196个重点场所和区域进行了检查,共立案285件,移送司法机关2件,结案92件,罚没1360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13万元。
 
  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

  对商标侵权等行为开展全链条打击
 
  “今年以来,在巩固已有成效基础上,根据上级部门安排部署,全力推进农村‘山寨’食品专项整治和地理标志使用专项整治,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商标处处长钟山接受记者采访表示,当前,涉及商标侵权违法的农村“山寨”食品案件主要有假冒注册商标、一般商标侵权、一般商标违法行为、傍名牌行为等几种形态。目前的重点工作是坚决查处各类假冒注册商标、其他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侵权行为;对各种违反禁用条款使用商标、冒充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加强监管。
 
  针对春节期间市场上出现的“山寨牛奶”“傍名牌”饮料,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围绕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店、超市、农村大集以及蛋白饮料、风味饮料生产企业等重点区域和单位开展全面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全省共检查饮料生产经营企业17923家次,省级专项监督抽检677批次,发现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产品72批次,立案查处80件,移送公安机关2件。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强化食品商标专用权保护、商标使用监管、源头控制、综合执法等举措,构筑全方面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有效防线。”钟山说,山东将加大侵权“山寨”食品源头追溯力度,对侵权食品生产、销售及商标标识印制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打击,推动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商标侵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对在案件中发现的,故意为涉案商标侵权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印制、隐匿、经营场所、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等便利条件的,实行同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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