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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禁止一切非法捕杀、食用野生动物等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13  来源:中新经纬
核心提示:据农业农村部网站12日消息,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发布《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部党组决策部署,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一文。文中提到,以最严格的法律规定禁止和严厉打击一切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加重非法猎捕、经营、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12日电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12日消息,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发布《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部党组决策部署,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一文。文中提到,以最严格的法律规定禁止和严厉打击一切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加重非法猎捕、经营、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加强立法协调

  一是加快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司法部制定实施有关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决定,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针对本次疫情防控中的突出问题,坚持防范风险和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立法导向,以最严格的法律规定禁止和严厉打击一切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加重非法猎捕、经营、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提高可执行性、可操作性,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法律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是加快完善动植物疫病防治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农委修订动物防疫法,进一步完善疫病防控制度,明确野生动物检疫的具体规定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林业草原部门制定,健全落实防疫责任,强化动物检疫措施,加强疾病防控和检疫工作,为预防、控制、净化和扑灭动物疫病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切实保护人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加强跟踪协调,推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提请国务院审议并公布实施。

  三是加快推动制定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粮食和农产品供给、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将制定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头等大事,全力以赴,抓紧抓实。在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中对强化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等作出专门规定。推动尽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迅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加强执法监督

  一是加快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程。督促各省(区、市)加快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程,按中央要求全面整合农业行政执法职能,加快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加快建立健全规范化、专业化、专职化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二是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督促各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疫情防控执法为重点,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坚决从严从重查处危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同时,抓好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春耕生产和“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供提供执法保障。依法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构成犯罪的违法案件,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分止争”的作用,依法及时化解涉农行政争议。

  三是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执法形势与任务,指导地方加强对新入职、新调入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专门培训,着力提升新组建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尽快形成战斗力。切实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疫情防控执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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