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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北区乐合华超市借“疫情”炒作洋酒被罚款3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18  来源:大众网
核心提示:2月14日,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管局曝光一起涉嫌借“疫情”炒作洋酒案件,目前已对涉事单位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大众网·海报新闻青岛2月14日讯 2月14日,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管局曝光一起涉嫌借“疫情”炒作洋酒案件,目前已对涉事单位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近日,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管局延安路市场监管所在疫情防控执法检查中发现,市北区合江路1号乐合华超市货架上销售的“屠龙牌”伏特加酒,标签上标注有“众志成城抗疫版”伏特加字样,同时标签上写有“根据专家建议:75度酒精度可以有效消灭细菌病毒,本品同时可以用于贴身物品、居家及办公环境消毒,更加利于老年人及儿童的消毒保护”字样。
  经过调查,该超市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此行为已构成“销售标签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未销售的27瓶伏特加酒实施扣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以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从重从快办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案件的指导意见》,相关单位已对当事人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销售标签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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