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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通报13批次不合格食品 涉及乳制品、饼干、糕点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6
核心提示:5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0年第五期食品专项监督抽检信息。该局近期对部分食品小作坊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饼干,糕点,豆制品共8大类食品,实物质量抽检223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210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13批次。
    5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0年第五期食品专项监督抽检信息。该局近期对部分食品小作坊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饼干,糕点,豆制品共8大类食品,实物质量抽检223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210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13批次。
 
  5批次食用油检出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中,有5批次食用油检出不合格。其中,4批次样品检出苯并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在乌鲁木齐县永丰镇下寺村忠实利人榨油坊抽检的葵花籽油(规格型号:散装称重 生产日期/批号:2019/10/6)、在乌鲁木齐县萨尔达坂乡中梁村于成粮油加工厂抽检的葵花籽油(规格型号:散装称重 生产日期/批号:2019/10/31)、在奇台县老奇台镇国瑞油坊抽检的葵花籽油(规格型号:散装称重 生产日期/批号:2019/10/27)、在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向日葵榨油坊抽检的胡麻油(规格型号:散装称重 生产日期/批号:2019年12月5日)。
 
  苯并[a]芘是一种芳烃类化合物,在环境中广泛存在,具有一定致癌性、致畸性、致突变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不得超过10μg/kg。
 
  还有1批次不合格样品检出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在特克斯县千房榨油房抽检的千房菜籽油(规格型号:2L/桶 生产日期/批号:2019.12.14)。
 
  溶剂残留常见于采用浸出法加工生产的食用植物油中,《GB/T 1536-2004 菜籽油》 中规定,浸出成品菜籽油一级、二级和压榨成品菜籽油中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三级、四级成品菜籽油溶剂残留量≤50mg/kg。其中,浸出油一级、二级和压榨油的溶剂残留量检出值小于10mg/kg时,视为未检出。
 
  5批次乳制品检出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中,有5批次乳制品检出不合格,分别为:在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花园乡南园子村8组张艳霞抽检的原味酸奶(规格型号:散装称重 生产日期/批号:2019/11/5)检出酵母、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在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花园乡南园子村6组丁瑞云抽检的原味酸奶(规格型号:散装称重 生产日期/批号:2019/11/5)检出非脂乳固体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在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花园乡南园子村6组朱瑞香抽检的原味酸奶(规格型号:散装称重 生产日期/批号:2019/11/5)检出非脂乳固体、 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在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花园乡南园子村6组王艳春抽检的原味酸奶(规格型号:散装称重 生产日期/批号:2019/11/5)检出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在托克逊县夏叶扎穆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抽检的哈尔巴克酸奶(规格型号:240g/杯  生产日期/批号:20191231)检出脂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GB 1930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规定,发酵乳中脂肪(仅适用于全脂产品)应≥3.1g/100g,风味发酵乳中脂肪(仅适用于全脂产品)应≥2.5g/100g;发酵乳中非脂乳固体应≥8.1g/100g;酵母应≤100CFU/mL;霉菌应≤30CFU/mL。
 
  饼干、糕点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饼干和1批次糕点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其中,不合格饼干为:在霍城县甜蜜时光食品加工厂抽检的饼干(规格型号:散装称重 生产日期/批号:2019年12月21日)、在伊宁市溢香糕点加工店抽检的动物饼干(规格型号:散装称重 生产日期/批号:2019年12月28日)检出山梨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山梨酸及其钾盐为酸性防腐剂,具有较好的抑菌效果,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气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山梨酸及其钾盐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体内无残留,但如果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不合格糕点为:在伊宁市奶牛场金得利西饼屋抽检的模具蛋糕(规格型号:散装称重 生产日期/批号:2019年12月28日)检出丙二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丙二醇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主要起到稳定和凝固、抗结、消泡、乳化、水分保持、增稠等作用。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糕点中丙二醇最大使用量不得超过3.0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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