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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野生动物违规交易典型案例(第一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21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案件,切实维护了市场秩序。现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案件,切实维护了市场秩序。现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一、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违规交易野生动物案。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接到青岛市公安局提供的线索,称市北区韩某经营的观赏鱼店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青岛市市场监管局立即联合公安、园林和林业部门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查获蛛类、蜥蜴类、龟类、蛙类、蝾螈类、蝎类等野生动物共11个种类、计86只,当事人韩某无法提供上述野生动物的合法来源证明。经鉴定,3只丽纹攀蜥、13只乌龟、13只中华花龟、25只疣尾蜥虎等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2020年5月,青岛市市场监管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没收涉案野生动物并处罚款。
 
  二、东营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违规交易野生动物案。东营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东营市公安机关提供的案件线索,称其办案过程中发现垦利区崔某经营的垦东兴隆饭店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东营市市场监管局立即对垦东兴隆饭店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当事人崔某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崔某累计从侯某处购买野兔4只用于饭店经营。涉案野兔均为无合法来源证明的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2020年3月,东营市市场监管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拨打当地12345热线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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