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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式造假茅台、五粮液、国窖窝点被端,十四名被告人被判领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12  来源:天心区人民法院微信号
核心提示:9月10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家族造假白酒的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14名被告人中有7人为同一家族亲戚关系。其中2人被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分别并处罚金25万元,其他5人被判处1—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3—10万元不等罚金。
  假如有一天你的亲戚告诉你,他有发财之道,喊你一起发财,你要注意了,有时候喊你发财的未必就是好亲戚。

  9月10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家族造假白酒的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14名被告人中有7人为同一家族亲戚关系。其中2人被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分别并处罚金25万元,其他5人被判处1—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3—10万元不等罚金。

  从2017年开始,来自常德澧县的周刚与其父亲周祖兵、妻子李娟,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通过采用将低档酒灌装至“贵州茅台”“五粮液”“国窖”“剑南春”“湘窖”“水井坊”“天之蓝”等酒瓶,再封口、贴标、重新包装的等方法生产假酒,大量销售给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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