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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布30批次不合格食品 涉及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16
核心提示:10月15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等28类食品223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02批次,不合格样品30批次。
   10月15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等28类食品223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02批次,不合格样品30批次。
 
  12批次样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2批次样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其中,检出农药残留问题的有4批次,分别为:沙坪坝区福荣达食品超市销售的绿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重庆世纪鑫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重庆市开州区嘉鑫食品超市销售的韭菜检出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渝东花园店销售的芹菜检出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
 
  根据《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甲拌磷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
 
  还有8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五公里购物广场销售的散养猪里脊肉检出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九龙坡区汇达超市销售的鲜活白鲢鱼检出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聚创食品超市销售的多宝鱼检出恩诺沙星和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重百璧山商场超市销售的丁桂鱼检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沙坪坝区海文群英副食超市销售的猪肝检出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巫山县前源百货超市销售的鸡蛋检出恩诺沙星、氧氟沙星两项不合格;渝北区即时餐饮店销售的鸡检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重庆美存美家购物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来自鞍山星奥肉禽有限公司的鸡中翅检出金刚烷胺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560号要求。
 
  8批次样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8批次样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其中,有6批次样品检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黔江区豪源副食经营部销售的大青椒和茄子、秀山县乐淘百货超市销售的韭菜、垫江县景商生活超市销售的茄子、酉阳县伟燕副食经营部销售的茄子、万州区百安坝万晶食品店销售的辣椒。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其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中最大限量为0.05mg/kg。
 
  还有2批次样品检出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莲花市场内流动经营者徐红波销售的生姜、酉阳县伟燕副食经营部销售的叶芹。
 
  铅(Pb)是一种对人体有害的金属元素,可通过消化道及呼吸道进入体内,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有毒元素,进入人体后,少部分会随着身体代谢排出体外,大部分会在体内沉积,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铅(以Pb计)在新鲜蔬菜(芸薹类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薯类除外)的最大限量值为0.1mg/kg。
 
  3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3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两江新区张姐餐厅销售的馒头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黔江区仙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重庆尝必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麻辣豆豉调料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涪陵区沂宁白酒酿造厂标称生产的白酒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糖精钠(以糖精计)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剂。糖精钠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
 
  山梨酸及其钾盐为酸性防腐剂,具有较好的抑菌效果,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气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山梨酸及其钾盐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体内无残留,但如果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1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为:秀山县太阳山纯净水厂标称生产的太阳山饮用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铜绿假单胞菌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6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分别为:璧山区健龙镇谢荣清榨油作坊标称生产的菜籽油检出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尚滋苑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厂标称生产的草莓风味月饼检出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永川区陈其林食品加工坊标称生产的菜籽油检出酸价(KOH)和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开州区鸿房子老火锅店、渝中区鑫山陈姐餐饮店和大渡口区盟嘿餐馆销售的鸭肠检出甲醛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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