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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安徽元旦食品安全专项抽检,这5批次不合格食品上黑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30
核心提示:元旦前夕,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2021年元旦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检出5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保健食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饮料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污染物、微生物指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
    12月29日,从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元旦前夕,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2021年元旦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检出5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保健食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饮料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污染物、微生物指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污染物问题,分别为标称合肥万家水坊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泉饮用水(生产日期:2020/6/16),溴酸盐、铜绿假单胞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标称合肥万家水坊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泉饮用水(生产日期:2020/6/13),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肥西县桃花镇润发宜家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合肥市金乡味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小磨麻油,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溴酸盐在国际上被认定为潜在的致癌物,是矿泉水以及山泉水等多种天然水源在经过臭氧消毒后所生成的副产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包装饮用水中溴酸盐的最大限量为0.01mg/L。若长期饮用溴酸盐含量超标的饮用水,可能会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增加致癌的风险。包装饮用水中溴酸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控制不严,或者饮用水消毒过程中,臭氧添加过量及添加方式不当造成。

  溶剂残留量中的溶剂是指浸出工艺生产植物油所用的溶剂。溶剂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浸提溶剂后,没有在后续工艺中采取有效措施去除溶剂,或又将此类产品违规标称为压榨。

  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指标问题,为标称亳州市冰雪莲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亳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包装饮用水中的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测结果均为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工作人员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为标称安徽康博特保健食品有限公司(阜阳)生产的膳能牌铁叶酸片,叶酸(以叶酸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叶酸是一种水溶性维生素,叶酸缺乏可导致贫血。叶酸含量不达标原因可能是由于受生产工艺条件的限制,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损耗了大量的营养物质;原辅料用食品添加剂不满足质量规格要求;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企业未按标签明示值或企业标准的要求进行添加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亳州、阜阳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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