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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延长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04  来源: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
核心提示:近日,阳泉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延长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加强相关工作的通知》,延长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至2023年6月30日。
  近日,阳泉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延长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加强相关工作的通知》,延长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至2023年6月30日。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举全局之力,多措并举,强力推进“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工作,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了长江禁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相关监管执法领域分管局领导和驻局纪检组组长担任;二是强化宣传,积极引导。及时将《关于严厉打击市场经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行政告知书》“八个严禁”违法行为通知在网站、公众号、纸媒等发布并通知辖区经营主体,同时组织各县区局在大型餐饮单位、水产农贸市场、人员密集场所共张贴宣传海报800余份,对重点经营户上门宣讲“十年禁渔”政策的重要意义,引导社会公众理解、支持与配合,主动抵制长江野味消费;三是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市县联动对全市各水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和农贸市场进行了全面清查。首先加强门店广告、招牌检查,规定如果发现含有“长江活鱼”、“江鲜”、“长江野生鱼”、“淮王鱼”等字样的企业名称、招牌字号和菜单,一律进行更改规范。其次,重点加强对大型餐饮、特色餐饮企业的巡查力度,实地查看其菜单、厨房、养鱼池等,并与店负责人、厨师长等主要管理人员宣传长江禁渔的意义,宣讲销售江鲜、长江野生鱼、淮王鱼的危害。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16530人次,检查水产品加工企业349家次、检查农贸市场413个次、经营水产商超2376个次、餐饮服务单位4559家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103568个次,对电商平台开展行政指导141次,对检查发现未落实进货查验的151户单位和78家采购、加工制作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单位进行责令整改,督促下架违规信息1条,警告处罚1起。
 
  下一步,市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从严从快处理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打击虚假宣传、违法广告、诱导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斩断违法链条,坚决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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