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烟台  奶粉  保健品  海产品  周黑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要闻 » 食品安全 » 正文

豆芽中检出的6-苄基腺嘌呤有什么安全风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20  来源:北京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豆芽是餐桌上常见的蔬菜,它营养全面、爽口美味、物美价廉、清香脆嫩,深受消费者的喜爱。为缩短豆芽生长周期、增加产量、改善外观,有些人会在豆芽生长过程中违规使用6-苄基腺嘌呤。那么,6-苄基腺嘌呤究竟是什么物质?为什么会在豆芽发制过程中使用?
  豆芽是餐桌上常见的蔬菜,它营养全面、爽口美味、物美价廉、清香脆嫩,深受消费者的喜爱。为缩短豆芽生长周期、增加产量、改善外观,有些人会在豆芽生长过程中违规使用6-苄基腺嘌呤。那么,6-苄基腺嘌呤究竟是什么物质?为什么会在豆芽发制过程中使用?

  01

  6-苄基腺嘌呤是什么?
 
  6-苄基腺嘌呤(6-benzylaminopurine,6-BA)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也是第一个人工合成的细胞分裂素,具有抑制植物叶内叶绿素、核酸和蛋白质分解,调运氨基酸、生长素、无机盐等多种效能,广泛应用于农业、果树、园艺等培育生产过程中,在植物增产和保鲜等方面有良好效果。
 
  02

  6-苄基腺嘌呤在豆芽制发过程中

  有什么作用?
 
  在豆芽制发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有助于豆芽细胞分裂,使豆芽粗壮且无根,不仅产量会大为提高,生产周期也会大幅缩短。使用6-苄基腺嘌呤制发的豆芽外形美观、白嫩无根、芽体粗壮,因此有些人就将其用作无根豆芽的生长调节剂。

  03

  我国对豆芽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

  有哪些规定?
 
  6-苄基腺嘌呤曾作为食品添加剂管理。1996年,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1996)中规定其可用于黄豆芽、绿豆芽生产,且残留量不超过0.2 mg/kg。2011年,GB 2760-2011将6-苄基腺嘌呤从豆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剔除。
 
  2015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为确保豆芽食用安全,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的豆芽。
 
  04

  食用6-苄基腺嘌呤制发的豆芽

  有什么安全风险?
 
  联合国粮农组织、 世界卫生组织(FAO/WHO)农药残留联合专家委员会(JMPR)评估确定,6-苄基腺嘌呤的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为0.05 mg/kg·bw。人体过量摄入6-苄基腺嘌呤,会刺激皮肤黏膜,损伤食道和胃黏膜,引起恶心、呕吐等症状。
 
  按照GB 2760-1996中残留量不超过0.2 mg/kg计算,一个体重60 kg的成年人,不考虑其他食物来源,每天食用15kg以上这样的豆芽,会超过6-苄基腺嘌呤健康指导值。
 
  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一般是有严格限量范围的,超过限量浓度反而起到抑制作用。6-苄基腺嘌呤在豆芽制发中的使用量一般不高,其安全风险相对较低。
 
  05

  消费者选购豆芽需要

  重点关注什么?
 
  2015年1月1日起,北京市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规模化豆芽生产实施许可管理制度。消费者选购豆芽时应重点关注:一是仔细察看豆芽包装,尽量选择正规渠道销售的、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豆芽,避免购买来源不明的散装豆芽;二是选择无烂根、烂尖现象,芽身为清白色或奶白色、有光泽的豆芽,避免购买外观粗长、无根须的豆芽;三是豆芽需在避光、低温条件下保存,一般不要超过2天。
 
  供稿:应急处
 
 
[ 热点要闻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热点要闻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