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奶粉  烟台  海产品  保健品  周黑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万象 » 食品生活 » 正文

菲仕兰、阿拉、沃顿奶粉使用“皇家”标签,与中国新政背道而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3
核心提示: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的最新一批配方注册名单,菲仕兰、雀巢、伊利大洋洲乳业、多美滋、人之初、美可高特、百跃等13家企业36个配方通过注册。截至目前,已经有870个配方成功注册(包括3个特配粉配方)。
   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的最新一批配方注册名单,菲仕兰、雀巢、伊利大洋洲乳业、多美滋、人之初、美可高特、百跃等13家企业36个配方通过注册。截至目前,已经有870个配方成功注册(包括3个特配粉配方)。
 
  本批名单如下:
 
  雀巢:雀巢?3段
 
  大洋洲乳业:培然1、2、3段
 
  GMP Dairy Limited:诗幼乐1、2、3段
 
  绿叶:鸣翠安旭贝儿1、2、3段
 
  多美滋:多美滋?1、2、3段
 
  美素力:康素力1、2、3段
 
  人之初:爱嘉贝比1、2、3段
 
  澳大利亚乳品工业园:珀淳1、2、3段
 
  新西兰醇真:普尔莱克1、2、3段
 
  FrieslandCampina Domo B.V.:皇家美素力1段,皇家美素佳儿2、3段
 
  美可高特:美高贝贝1、2、3段
 
  百跃:百跃古象1、3段
 
  每日:每日宫1、2、3段
 
  值得注意的是,FrieslandCampina Domo B.V.此次通过的2个系列3个配方里均含有“皇家”二字,名单公布后引发业内激烈讨论。为什么一片哗然?主要是自食药监配合新政整顿奶粉标签标识后,工厂新提交及已经注册的系列名称,大多都严格遵守标签标识管理文件,做了相应修改。
 
  大家都乖乖地遵守新规,凭什么菲仕兰可以我行我素?“皇家”这个称谓究竟是否可以允许使用?
 
  首先来看一份文件:《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该文件规定商品名称不应包含下列内容:
 
  (1)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词语;
 
  (2)涉及预防、治疗、保健功能的词语;
 
  (3)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
 
  (4)庸俗或者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
 
  (5)人体组织器官等词语;
 
  (6)其他误导消费者的词语,如使用谐音字或形似字足以造成消费者误解的。
 
  为此,国家食药监总局曾又发布对上述文件的解读,对商品名称的标注提出了具体要求,商品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不应包含下列内容:
 
  1.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词语,如“金装”“超级”“升级”等;
 
  2.涉及预防、治疗、保健功能的词语,如“益眠”“强体”等;
 
  3.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如“益智”“益生菌”等;
 
  4.庸俗或者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如“贵族”等;
 
  5.人体组织器官等词语,如“心护”等;
 
  6.其他误导消费者的词语,如使用谐音字或形似字足以造成消费者误解的,如“亲体”“母爱”“仿生”等。
 
  贵族,皇家,在字面上的理解有相近之处,都代表达官显贵,与宫廷关系紧密。使用这种称谓,从字面意义上就给消费者一种高端且具有品质背书的那种感觉。
 
  资料显示,“皇家”二字在汉语里指皇室、国王或女王的家室,多出现在家具家居、工艺品、公司等的名字中、国外学校名字和一些足球队也通常有皇家二字,还有皇家宠物食品品牌,此外在青岛有一家青岛皇家食品有限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青岛皇家食品有限公司源自东西文化融合的想法,“皇家”是欧洲历史上,最崇高地位的代表,其选用的物品、食物都是严格精选的“极品”,皇家美孚(皇家食品全资母公司)品牌以此在成立之初,为产品质量做出承诺。
 
  在该企业荣誉栏显示,2004年皇家月饼荣获“中国第十届月饼节优质月饼奖”、2004年皇家巧克力桃酥被评为“全国特色糕点”、2005年皇家饼店荣获“全国优秀饼店”荣誉称号等等,一系列带有“皇家”称号的产品都有获奖,不过日期都比较早了。
 
  值得注意的是,在婴幼儿奶粉行业,使用“皇家”二字的不只有美素佳儿,还有澳大利亚皇家沃顿奶粉;此外还有Arla奶粉,宣称“丹麦皇室御用品牌”。
 
  此前,《法制晚报》的看法新闻曾就爱氏晨曦包装上的“丹麦皇室御用品牌”,咨询北京若愚律师事务所主任蔡春玉,他认为涉嫌使用“广告禁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015年最新修订的《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第2章第9条第3款规定: 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这一类表述、宣传产品的语言又被称为“广告禁语”。目前被列为“广告禁语”的有“中国品牌、驰名商标、老字号、特供、专供、国家领导人推荐等,以避免商家借权威误导消费者。蔡主任认为“丹麦皇室御用品牌”有借助权威宣传产品之意,这是《广告法》禁止的。
 
  对于爱氏晨曦牛奶包装上存在的问题,看法新闻的记者咨询了丰台区工商局广告科的一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首先在包装上标注“丹麦皇室御用品牌”并不规范。其次,即便该品牌牛奶在生产地确实有皇室御用的情况存在,可以在其产品包装以外的广告上或官方网站等宣传页面上刊出,但不能在进入中国的产品上包装上直接印有“丹麦皇室御用”的字样,如果该品牌牛奶在生产地都没有这么标注和宣传,那就能认定这个“丹麦皇室御用”没有来源和出处,这就涉嫌虚假宣传了。
 
  该工作人员强调说,“皇室御用”这个词,丹麦当地都不一定有这种专属词语,类似这种“御用”的词语印在包装盒上,与中国的广告法相关规定冲突,进口商品也必须要遵守中国的法律。
 
  菲仕兰及美素佳儿的“皇家”,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或许只有“皇家”的人最清楚。
 
 
[ 食品万象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食品万象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