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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卵双胞胎”!认清跨境综合试验区、跨境进口试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8
核心提示:  “推动跨境电商在更大范围发展,择优选择电商基础条件好、进出口发展潜力大的地方,并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在北京、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南昌、武汉、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西安、兰州、厦门、唐山、无锡、威海、珠海、东莞、义乌等2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7月13日当晚,22个城市的跨境电商们肯定都兴奋地睡不着觉!
 
  当天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总理明确——
 
  “推动跨境电商在更大范围发展,择优选择电商基础条件好、进出口发展潜力大的地方,并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在北京、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南昌、武汉、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西安、兰州、厦门、唐山、无锡、威海、珠海、东莞、义乌等2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而值得关注的是,加上之前两次获批的13个跨境综合试验区,全国将总共有35个跨境综合试验区。
 
  不少朋友都把“跨境综合试验区”和“跨境进口试点”混在一起!事实上,两者是不同概念的政策模式,了解一下!
 
  跨境进口试点城市
 
  跨境进口试点城市是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基础上提出来的。2012年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八部委共同下发的《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12〕226号 ),以及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试点专项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12﹞1137号 ),由海关总署牵头推动中央部门政策性试点之一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
 
  为促进区域经济平衡发展,做到试点成果可复制、可推广,海关总署会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遴选上海、重庆、杭州、郑州、宁波、等这5个城市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的具体实施(后广州深圳)。旨在针对以快件、邮件方式通关的跨境贸易难以快速通关、结汇、退税等问题。2013年,海关全力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积极探索适合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和监管措施,提出了一般出口、特殊区域出口、直购进口和网购保税等4种新型海关通关监管模式。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开展跨境进口试点,2014年海关56、57号文,奠定跨境进口试点政策基础,并确立了1210模式 ( 即,保税进口模式 ) 只能在跨境进口试点城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
 
  经过多个城市的申请,目前获批跨境进口试点的城市共有15个,分别是:上海、杭州、宁波、郑州、重庆、广州、深圳、福州、平潭、天津、合肥、成都、苏州、大连、青岛。
 
  跨境综合试验区
 
  国务院先后于2015年3月12日及2016年1月15日发布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和《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分别同意在13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名称分别为中国 ( 城市名 )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具体实施方案由城市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印发;以及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 ( B2B ) 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为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创造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等,目前主要成果有“六体系、两平台”。
 
  前两批共有13个跨境综合试验区城市,分别是:广州、深圳、杭州、 上海 、 宁波、 苏州、郑州、合肥、成都、 重庆、天津、 大连、 青岛。
 
  跨境综合试验区和跨境进口试点城市的区别
 
  国家在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并不是原来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的简单升级版,而是一个多点多模式的全面创新版,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实施范围不同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只限于该市的特殊监管区域;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是立足本市、梯次推进、全面推开、共同发展,比如杭州可进行1210保税备货就下沙综保区和萧山空港。但是综合试验区认定的线下园区多达十多个。
 
  2、发展方向不同
 
  试点城市主要侧重于进口,以B2C模式为主;综试区则是以出口为主攻方向,以B2B为主要模式,目前十三个跨境综合试验区的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基本上都是提到B2B为主的模式。
 
  3、工作重点不同
 
  试点城市主要是线上零售交易;综试区则把推动外贸领域供给侧改革、促进产业发展作为重点,着力实现线上线下有机融合、互相支撑、联动发展。
 
  4、规格要求不同
 
  试点城市由海关总署等有关部委批准并指导实施,属于部级试点,旨在促进单向的进口和网购便利化;综试区由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正式上报请示,商务部等12个部委共同审核同意,国务院批准设立,属于国家级试点,旨在推进贸易便利化,探索形成更加有利于跨境电商发展的制度体系和营商环境,通过“互联网+外贸”“互联网+流通”,实现优进优出和外贸转型升级。
 
  跨境综合试验区不一定包含跨境进口试点
 
  2017年部分跨境综合试验区业绩
 
  城市总额(亿)进口(亿)
 
  郑州113.9110
 
  杭州88.981
 
  广州227.7151.9
 
  重庆3332.4
 
  深圳27.521.4
 
  备注:数据收集于网络,不同宣传口径业绩差异可能较大,此处仅做对比
 
  全面放开的跨境综合试验区会带来的影响
 
  如果这22个跨境综合试验区后面也可以开展跨境进口试点,相当于全面放开了!
 
  以现在跨境保税进口的体量,有点僧多粥少。你可以想象的一个新场景,22个城市每个地方至少有两个区域符合监管条件,就有44个地方招商团队随时光临各大中型跨境电商…
 
  全面放开的跨境综合试验区,和可能会新增的22个跨境进口试点,未来会带来哪些变化?欢迎小伙伴踊跃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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