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扇贝多次“跑路”的獐子岛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1  来源:中新经纬
核心提示:7月10日,因扇贝多次“跑路”闻名A股的獐子岛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10日电 7月10日,因扇贝多次“跑路”闻名A股的獐子岛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公告显示,2019年7月9日,獐子岛收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根据相关规定,《事先告知书》中认定的事实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2018年2月9日,獐子岛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连调查字[2018]001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獐子岛立案调查。
 
  《事先告知书》显示,獐子岛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依法拟对獐子岛公司、吴厚刚、梁峻、勾荣、孙福君、于成家、赵颖、石敬江、邹建、王涛、赵志年、罗伟新、陈本洲、丛锦秀、陈树文、吴晓巍、杨育健、刘红涛、李金良、唐艳、张戡、刘中博、姜玉宝、曹秉才、邹德波等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吴厚刚、梁峻、孙福君、勾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于成家、赵颖、邹德波、石敬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四、对唐艳、杨育健、刘红涛、张戡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万元罚款;
 
  五、对赵志年、邹建、陈本洲、丛锦秀、王涛、罗伟新、陈树文、吴晓巍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六、对李金良、曹秉才、刘中博、姜玉宝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当事人吴厚刚、梁峻、勾荣、孙福君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依据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吴厚刚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梁峻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勾荣、孙福君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据媒体报道,虾夷扇贝是一种可以自我扩散的动物,主要分布在中国北部沿海,山东长岛、威海和辽宁大连、长山岛等地是主要分布区。大连獐子岛的虾夷扇贝尤其活跃。到2019年4月,獐子岛扇贝已经第三次“跑路”了。
 
  2014年10月,獐子岛发布公告称,公司养殖的扇贝因北黄海遭遇几十年一遇的冷水团,造成绝收,当时市场戏称这一事件为扇贝“集体跑路”。当年,獐子岛年度业绩巨亏11.89亿元。
 
  2018年1月,獐子岛扇贝又出事了。这次扇贝没跑,但却被“饿死了”。
 
  到了2019年4月27日,獐子岛公告,2019年一季度亏损4314万元,这一数额相当于去年全年净利润,同比下滑379.43%。原因同样是虾夷扇贝受灾,导致产量及销量大幅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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