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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食药安全 诚信河北”行动计划(2013-2015年)》解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30  来源: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9月18日,省政府印发了《“食药安全 诚信河北”行动计划(2013-2015年)》(冀政〔2013〕55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这是国务院部署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以来,全国省级层面出台的第一个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文件,为我省未来3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勾勒出一幅清晰的路径图。
   9月18日,省政府印发了《“食药安全 诚信河北”行动计划(2013-2015年)》(冀政〔2013〕55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这是国务院部署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以来,全国省级层面出台的第一个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文件,为我省未来3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勾勒出一幅清晰的路径图。
 
  一、《行动计划》的出台,充分表明省委、省政府对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高度重视和常抓不懈的坚定决心
 
  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政府公信力,已经成为重大的民生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当前,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关注,对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也提出更高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近年来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强化协同配合,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2008年以来全省没有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总体上得到了保障;二是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总体稳中有升,2012年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综合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3%以上;三是食品药品部分重点行业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乳制品、食用油、肉类等重点品种安全基础继续巩固。
 
  但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我省食品药品产业基础薄弱,小、散、多、乱问题还相当突出,制约食品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导致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仍时有发生。同时,我省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法规标准、检验检测、监管力量、装备配备、基层网络等与监管形势和任务还不匹配、不适应,改革过渡期也使监管的连续性、稳定性面临巨大考验,食品药品监管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7月11日至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指出,河北要牢记三鹿奶粉事件的沉痛教训,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加强源头治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真正让老百姓吃得放心,吃得安心。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适应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新形势新要求,省政府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制定出台了《行动计划》,对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这必将对增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和针对性,促进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行动计划》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行动计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政府、企业、社会三个层面入手,创造性地进行了一系列制度设计,提出了一揽子计划。同时,把破解食品药品重点难点问题与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实事求是地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的阶段性目标,即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我省食品医药行业道德诚信环境明显改善,产业结构明显优化,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把我省建成全国食品药品最安全、最放心的省份之一,树立“食药安全,诚信河北”良好形象。
 
  《行动计划》围绕加快食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道德诚信建设、构建社会共治格局、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等方面,提出的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是在认真总结近几年我省食品安全和药品管理方面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先进监管理念,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形成的,凝聚了各方智慧,具有很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总之,《行动计划》明确了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新形势下省委、省政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又一重大举措,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对全面加强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三、《行动计划》将加快食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作为食品药品安全强基固本、长治久安的根本举措
 
  实践证明,实现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最终还要取决于食品医药产业素质的提高。食品医药产业既是我省的传统优势产业之一,也是重要的支柱产业和重要的经济增长点。据统计,2012年全省食品医药生产经营主体共计38.23万家,规模以上食品医药工业企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3926.91亿元,实现利税468.44亿元,分别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实现利税的9%和11.3%。
 
  但相对于量的扩张,我省食品医药产业层次不高的现状并未根本好转,特别是随着食品医药产业快速发展,由发展水平低、管理粗放、恶性竞争所导致的假冒伪劣问题屡禁不止,前整后乱、重复反弹现象比较严重,容易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轻则毁掉一个企业,重则毁掉一个行业。这方面我省是有沉痛教训的。
 
  对此,《行动计划》坚持用市场思维、市场机制、市场办法解决食品药品安全深层次问题,提出通过加强分类指导、推动聚集发展、优化发展环境等措施,提高我省食品医药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水平。特别是对现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出了实施关闭取缔、整合重组、规范提升等“三个一批”措施。为保证这项工作落实,《行动计划》还提出建设食品医药产业园区提升项目,重点建设12个食品工业基地、15个县域食品集中生产加工园区和石家庄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河北省(石家庄)高端医药产业园、安国现代中药与健康产业园区以及医药产业相对集中生产区,确保3年内实现食品医药产业提档升级。
 
  四、《行动计划》突出强调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是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关键环节
 
  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维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是生产经营者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当前,一些食品药品行业从业人员质量意识、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不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流于形式,特别是少数不法分子道德失范、诚信缺失、见利忘义,个别企业以次充好、非法添加、制假售假,故意生产加工假冒伪劣甚至有毒有害食品药品,这是导致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多发的重要因素。
 
  《行动计划》在巩固已有食品药品企业自律制度的基础上,提出要严格内部管理制度、推动实施认证管理,提升食品药品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特别是参照药品的管理办法,提出在规模以上、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师,其他企业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规模以上、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制度,并通过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或其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同时,《行动计划》强调,规模以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要加快建设和完善标准化质量检验实验室,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配送中心、集体用餐配送中心和中央厨房等建立标准化质量检验实验室。此外,还鼓励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责任保险、风险预付金、责任事件先行赔付等制度,把产业链转化为责任链。这些创新性的举措,必将对全面强化企业内部质量管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五、《行动计划》强调必须“严”字当头,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
 
  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的严峻形势,决定了必须坚持“严”字当头,靠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制度,采取最严厉的监管措施,出重拳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动计划》坚持科学监管、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努力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水平。
 
  《行动计划》着眼于适应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新形势新要求,形成相互衔接、运转高效的食品药品全程监管机制,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协调联动机制和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厅际协调联席会议机制,提高食品医药产业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同时,强调更加深入持久地推进食品药品专项整治,集中侦破一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捣毁一批制售问题食品药品的“黑作坊”、“黑市场”、“黑窝点”,斩断一批带有行业共性和“潜规则”性质的犯罪利益链,形成严惩重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强大震慑力。
 
  《行动计划》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更加强调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提出建立健全定期排查和研判风险隐患制度、风险隐患台账管理制度,通过执法抽检、飞行检查、舆情研判等方式,及时排查整治食品药品风险隐患高危行业、集中区域和重点产品,努力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当前我省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体系尤为薄弱,这是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块短板。为此,《行动计划》紧紧围绕强基固本、夯实基础,提出结合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着力加强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做到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有装备。同时,在食品医药产业大县开展检验检测中心建设试点,提高检验检测能力,覆盖基本种类,适应工作要求。
 
  《行动计划》在总结以往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成功处置经验的基础上,强调要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送网络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能够快速反应、准确核查、科学研判、稳妥处置。
 
  六、《行动计划》着重强调加强道德诚信建设是食品药品安全的基石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企业生存的根本,也是保证产品质量的关键。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必须首先从诚信抓起。针对当前部分食品药品企业诚信缺失、道德滑坡问题,《行动计划》提出,要通过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开展对标创建活动、完善联动奖惩机制、培育企业诚信文化等措施,引导食品医药行业从业人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必损”、“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利益导向和“明信知耻、惩恶扬善”的道德风气。
 
  《行动计划》着眼于形成靠信誉、靠质量实现健康发展的外部市场调节机制,提出要对全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即在科学制定企业风险分类和分级评定标准的基础上,根据质量管理、诚信经营状况等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和量化评级,等级评定结果作为确定监管重点和方式的依据。
 
  食品医药行业道德问题成因复杂、表现形式多样,作为一个社会问题,解决起来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常抓不懈。对此,《行动计划》提出,一方面,要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和食品医药行业修身律己活动,培育树立一批食品医药行业示范单位和道德诚信典型。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约谈、“黑名单”管理制度及相关配套政策,实现与国土资源、金融机构、证券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依法向社会公示不法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对被吊销证照企业的有关责任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使不法生产经营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七、《行动计划》强调创新管理、社会共治,引导社会各方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
 
  食品医药企业量大面广、点多线长,单靠政府部门的监管是不够的,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打一场食品药品监管的人民战争。一段时期以来,我省通过开通有奖举报短号码、实施举报重奖、聘用食品药品信息员和协管员、制作公益广告以及开辟媒体专栏等措施,较好地调动了人民群众主动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但是,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尚未形成。
 
  为此,《行动计划》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在行政村和社区实行包村(社区)干部、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公安干警、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志愿者)“六员联防”制度。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食品医药行业协会健全行业自律规则和服务机制,实行优质安全服务承诺,发挥其抑制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序良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宣传通气会、舆情研判会和媒体交流热线等与媒体的沟通机制,鼓励和支持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展建设性舆论监督。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执法检查、案件处理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引导社会公众科学、理性看待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提振消费信心。实施社会共治体系建设项目、河北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受理平台建设项目,加大举报奖励力度,每起案件奖励金额的最高限提高至30万元。
 
  八、《行动计划》高度重视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强调加大食品药品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力度
 
  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能否抓好,关键在于各项工作责任能否真正逐级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
 
  为此,《行动计划》提出了强化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落实责任的各项措施。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评估本地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及时协调解决本地食品药品安全重大问题,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底线。制定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考核评价办法,每年度逐级对市、县(市、区)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行动计划》在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投入方面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各级政府要舍得拿出“真金白银”,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将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此外,《行动计划》还提出,要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力度,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国民素质教育内容和中小学相关课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等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关心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九、谋划了五个重点项目支撑《行动计划》的实施
 
  为增强《行动计划》的可操作性,结合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际,设计了5个重点项目,即食品医药产业园区提升项目、食品药品综合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社会共治体系建设项目、河北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受理平台建设项目,提出力争3年内实现食品药品产业园区提档升级,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电子监管和高风险食品电子追溯,全省所有县(市、区)达到食品药品安全县基本创建标准,基本完成全省社会共治体系建设。
 
  十、切实抓好《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
 
  为推动《行动计划》落实,省政府对各项工作目标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了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政府、各县(市、区)政府的职责分工。下一步,省政府将适时组织对《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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