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保健品  烟台  周黑  海产品  黑作坊  黑窝点  奶粉  小龙虾  全聚德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法规 » 食品法律法规 » 正文

关于延期执行2018年第127号、第135号公告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1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20  来源:海关总署
核心提示: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延期执行2018年第127号、第135号公告的公告,决定将2018年第127号公告关于调整水空运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相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135号公告关于发布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V1.3的公告,施行日期延后至2018年12月24日。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将2018年第127号公告、2018年第135号公告施行日期延后至2018年12月24日。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11月16日
 
 
[ 食品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食品法规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