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烟台  保健品  海产品  周黑  奶粉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法规 » 法规动态 » 正文

关于加强食品委托生产管理的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22
核心提示:为加强食品(不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委托生产管理,规范委托生产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关于加强食品委托生产管理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食品(不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委托生产管理,规范委托生产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关于食品委托生产行为界定
 
  食品委托生产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生产经营行为,是指具有相应食品生产资质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对受托生产者经济类型不做限制,只要是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者就可以,不能只限定是企业,个体工商户也可以接受委托加工)按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委托方的要求,完成食品生产任务并交付所生产的食品,委托方给付该食品生产企业一定费用的行为。生产委托食品所需的原辅料及包装等可以由委托方提供,也可以由食品生产企业自行筹措。委托生产食品由委托方负责对外销售,受托食品生产企业不能单独对外销售其所受托生产的食品。
 
  网友建议:食品生产企业修改为食品生产者。理由:应对受托生产者经济类型不做限制,只要是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者就可以,不能只限定是企业,个体工商户也可以接受委托加工
 
  二、关于委托生产合同要求
 
  委托方和受托方实施食品委托生产,其法律关系实质属于承揽合同关系(还应该是委托合同关系),应当签订委托生产合同/协议,并严格履行合同/协议(应在合同中约定,受托人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禁止转委托)。合同/协议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外,还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合同/协议中应当有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内容,明确规定委托生产食品的名称、品种、数量、规格、原料要求、工艺要求、执行标准、产品检验、包装标识、产品验收、交付方式等事项。
 
  网友建议:
 
  1、其法律关系实质属于承揽合同关系修改为:其法律关系实质属于承揽合同关系和委托合同关系。理由:还应该是委托合同关系,
 
  2、并严格履行合同/协议(应在合同中约定,受托人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禁止转委托)。理由:若转委托,标签上标识的受托方因为没有实际进行生产而推脱食品安全责任。
 
  三、关于委托方责任和义务
 
  (一)委托方应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食品质量安全责任的经营主体。港澳台、外国国家和地区等境外企业不可直接作为委托方,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经销者等经营主体可作为委托方。
 
  (二)委托方负责委托生产食品的销售,应当依法取得经营许可(食品添加剂无需取得经营许可);委托方已取得委托产品生产许可的,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委托方作为销售者,销售别的生产者生产者生产的食品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否则违反《食品安全法》第35条,是违法行为)。委托生产食盐的,委托方、受托方均应当取得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且受托方不得在证书载明的生产地址之外生产加工食盐。(委托生产食盐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盐批发企业必须取得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
 
  网友建议: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修改为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理由:(委托方作为销售者,销售别的生产者生产者生产的食品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否则违反《食品安全法》第35条,是违法行为)。
 
  (三)委托方应当委托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生产者进行委托生产食品的生产。
 
  (四)委托方对委托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安全负责。(受托方做实际食品生产者,应符合《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者的约束,不应只让委托方对食品安全负责。委托方应承担《食品安全法》对销售者食品安全责任,并不得免责,即:《食品安全法》第136条规定的免予处罚的规定不适用于委托加工)委托方应当对受托方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对委托生产食品按照合同/协议约定进行验收,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网友建议:委托方对委托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安全负责修改为委托方和受托方对委托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安全负责。理由:受托方做实际食品生产者,应符合《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者的约束,不应只让委托方对食品安全负责。委托方应承担《食品安全法》对销售者食品安全责任,并不得免责,即:《食品安全法》第136条规定的免予处罚的规定不适用于委托加工。
 
  (五)当委托生产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委托方应当立即通知受托方停止生产相关食品,依法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消费者可向委托方要求赔偿损失,委托方不得推诿;属于受托方生产责任的,委托方赔偿后依据委托生产合同向受托方追偿。
 
  四、关于受托方责任和义务
 
  (一)受托方应当依法登记注册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其许可证的食品类别和明细应当包含接受委托生产食品。食品小作坊不得接受委托生产。
 
  (二)受托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对生产行为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知道或应当知道委托方的委托和要求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时,受托方不得接受委托生产。
 
  (三)受托方应当对委托生产全过程实施控制。严格原辅料进货查验,对委托方来料或指定的原料按要求实施查验,不得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原料。建立委托生产食品包装材料进货查验制度,批批对包装标识进行合法性审核。严格生产过程控制,按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留存投料记录。依照标准对产品批批检验,确保委托生产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要求。
 
  (四)因受托方原因造成委托生产食品不符合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的,受托方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关于委托生产食品标签标识要求
 
  委托生产食品的标签标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委托生产的食品,应当同时标注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在名称前冠以“委托方、受托方”或“委托单位、受委托单位”等类似名称。委托生产的食品应当标注受托方的生产许可证编号。(若委托方也具备其委托产品的生产资质和条件,应规定也可以标示委托方生产许可证号,否则违反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和GB/T7718的规定)
 
  网友建议:委托生产的食品应当标注受托方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修改为委托生产的食品应当标注受托方的生产许可证编号或委托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理由:若委托方也具备其委托产品的生产资质和条件,应规定也可以标示委托方生产许可证号,否则违反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和GB/T7718的规定)
 
  六、关于委托生产食品执行标准要求
 
  委托生产食品,可以执行合同/协议约定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也可以执行委托方制定备案的企业标准,但委托方在备案的企业标准中必须注明受托方的名称及地址,说明受托方为标准授权使用单位。
 
  七、关于监督管理要求
 
  委托方、受托方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委托生产行为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对于未履行法律责任和义务的,应当责令其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
 
  网友讨论
 
  tianjm:为什么“食品(不含特殊食品)”,食品安全法可不是这样规定的
 
  tlxspblcs:本规定不适用呗,对特殊食品委托加工另有规定的,应该遵守其规定。
 
  tianjm:其实应该写进去的,特殊食品范围很广,可以注明特殊食品已经有规定参照执行。
 
  和为贵:我认为生产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因为生产企业对生产许可和执行标准负责。
 
  至于和委托商的关系是需要合同约定可以内部追偿。这是企业内部合同,家法不能大于国法。
 
  因为市场局给生产企业发的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监管执行标准,针对的是生产企业。
 
  和委托商基本就没有啥行政权力,特别是外地委托商的。
 
  Mac_OS_X:
 
  《民法总则》: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食品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食品法规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