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烟台  保健品  海产品  周黑  奶粉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法规 » 地方食品法规 » 正文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职业健康工作要点》和《2020年北京市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目标方案》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2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核心提示:各区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市卫生健康委拟制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市卫生健康委拟制了《2020年职业健康工作要点》和《2020年北京市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目标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20日

  2020年职业健康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职业健康工作总体思路是:贯彻实施《健康北京行动(2020—2030年)》,推动实现《北京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和监管队伍建设,努力完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现状调查、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重点职业病监测与放射卫生监测、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等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探索“互联网+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推动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督促用人单位抓实职业病防治基础管理,开展健康企业示范创建工作。
 
  一、加强职业健康监督执法,推进尘毒危害专项治理,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对尘毒危害企业加强“双随机”监督执法,对近两年专项整治的陶瓷、耐火材料、化工、冶金、建材、印刷等企业开展重点执法,现场询问工人职业健康培训、职业健康检查、个体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等情况。
 
  2.按照《北京市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实现七个100%的治理目标,抽查企业落实专项治理情况。
 
  3.完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开展医疗机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试点。抽查60家用人单位,督促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和尘毒噪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帮扶工作,做好健康企业示范创建工作。在重点行业领域创建一批健康企业,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
 
  4.对未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要求的建设单位依法加强监管,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
 
  5.落实《北京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各项工作措施,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市卫生健康委与房山区、门头沟区、顺义区签订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责任书,积极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
 
  二、开展全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现状调查工作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在全市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现状调查,进一步摸清职业病危害岗位、接触人群分布,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评价等基础信息,为更好实施科学监管提供依据。市卫生健康委统筹组织,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承担机构;各区卫生健康委协调检测调查对象配合做好入企调查登记相关工作。
 
  三、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职业性尘肺病随访调查,进一步摸准患者底数。加强重点风险评估和舆情研判,掌握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发病特点、危害程度和发病趋势,准确、及时、系统收集相关信息,及时防范化解涉职业病事件风险。
 
  2.开展既往过量受照人员医学随访,分析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防治现状,发病特点和趋势。掌握我市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与鉴定等基本情况。
 
  3.开展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区覆盖率不少于85%;监测放射工作单位总数不少于40家,设备总数不少于100台,每家用人单位每类设备至少监测1台。
 
  本项工作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各区卫生健康委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积极配合。
 
  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培训工作
 
  1.在开展2020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基础上,深入宣传尘毒噪危害治理工作,普及职业健康科普知识并形成常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引导新闻媒体并运用多种形式,推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家庭,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社会知晓率。
 
  2.试点开播网络培训免费课件,吸引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健康培训,促进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提高责任意识,劳动者了解掌握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逐步完善职业健康培训考试内容,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培训考试体系,满足职业健康培训需要。鼓励用人单位依托网络组织培训。
 
  五、研究推动全市职业卫生支撑体系建设
 
  1.完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检测评价和诊疗等机构建设,提升机构的技术服务水平和能力。加强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专家队伍建设。研究提出推动全市职业卫生支撑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完成对12家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25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质量评估工作。
 
  2.指导两个中心开展好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加强过程管理和质量控制,提升工作水平,规范服务行为。完善直报系统,所有体检、诊断机构纳入直报体系,所有受检受诊人员纳入直报范围。加强对检测评价机构日常监管,提升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
 
  六、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培养
 
  落实区卫生健康委和区卫生健康监督所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全市职业健康监管体系。进一步推动各区壮大基层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力量,配备人才队伍和专业执法装备。组织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和职业健康专题研讨,加强职业健康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模拟执法案卷编制,提高职业健康监管干部监督执法能力。不断完善工作条件,配置必要的监管设备和仪器,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七、做好职业健康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作
 
  整合全市职业健康网络管理资源,实现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健康培训考核、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职业病病例报告、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积极探索“互联网+职业健康”监管模式,通过网络和手机  APP平台实现自动预约、登记,试点开展实时查看体检状态及发放电子健康证、电子职业健康体检表和企业团体电子体检报告等工作,为监督执法提供便捷高效的数据支撑,快速识别健康证、职业体检表真伪;全方位提取国家重点职业病监测信息并自动导入,建立预防性健康体检大数据库,为预防性健康体检动态检索提供数据支撑。
 
  2020年北京市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目标方案
 
  为做好2020年北京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确保《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目标如期完成,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总目标
 
  1.推动完成《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各项任务指标;
 
  2.开展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3.研究分析我市重点职业病(包括疑似病例)的发病特点、变化趋势和规律,摸清职业性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底数;
 
  4.组织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提高职业病防治知识和能力;
 
  5.掌握我市医用及非医用辐射防护现状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状况;分析放射性危害因素接触水平,明确防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最大限度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6.调查摸清全市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和职业病危害的地区、行业、岗位、人群分布等信息,建立职业病危害基础数据库。
 
  二、绩效目标、经费测算、运行方式和完成时限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开展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检测评价,掌握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暴露浓度,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
 
  1.绩效目标
 
  (1)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400家企业,检测区覆盖率达到100%。
 
  2.经费测算
 
  预计经费投入480万元。
 
  3.运行方式
 
  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8家检测机构完成本项目。
 
  4.完成时限
 
  2020年9月30日。
 
  (二)重点职业病监测
 
  加强职业病监测信息全流程管理,完成职业病防治有关工作任务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各项年度任务指标。
 
  1.绩效目标
 
  (1)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的区覆盖率达到100%;
 
  (2)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率(职业病诊断机构履职率)达到100%;
 
  (3)提升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质量控制水平,参加实验室间比对、质量考核机构以及参加质量技术评估的机构数分别达机构总数90%和85%以上;
 
  (4)通过职业性尘肺病随访调查与管理,摸清各区职业性尘肺病的新发、死亡和现患情况。
 
  2.经费测算
 
  预计经费投入110万元。
 
  3.运行方式
 
  委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本项目。
 
  4.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5日。
 
  (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在线培训
 
  通过网络培训方式,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触危害劳动者提供网络培训课件,开展职业健康在线培训,提高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和劳动者职业健康防护意识。
 
  1.绩效目标
 
  (1)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100%;
 
  (2)重点单位接触危害劳动者岗前培训率100%;
 
  (3)开展培训的用人单位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经费测算
 
  预计经费投入55万元。
 
  3.运行方式
 
  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2家机构提供网络培训内容完成本项目。
 
  4.完成时限
 
  2020年11月30日。
 
  (四)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
 
  通过开展问卷调查、现场监测的方法,掌握全市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基本情况、放射诊疗设备防护安全、医疗照射频度、患者剂量和公众的辐射防护情况,为研究制订适宜的放射卫生标准和规范提供技术支持,有效保护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1.绩效目标
 
  (1)放射诊疗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调查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和X射线影像诊断4类设备数量,统计本辖区放射工作人员数量等信息;
 
  (2)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性能及放射诊疗场所放射防护监测。至少选取50家医院,开展放射诊疗设备的放射防护性能监测和场所防护监测工作;
 
  (3)放射治疗设备输出剂量核查。至少对10家开展医用加速器放疗工作的医疗机构进行输出剂量核查工作,每家医疗机构选择1台加速器,核查其一档X射线能量的输出剂量;
 
  (4)放射诊断患者的剂量调查。选择2家综合型医院和2家儿童医院,每家医院各选择1台CT和1台DR设备。综合型医院调查成人照射参数及剂量,儿童医院调查儿童照射参数及剂量,每台设备不同年龄段受检者每一检查部位不少于20例。
 
  2.经费测算
 
  预计经费投入100万元。
 
  3.运行方式
 
  委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本项目。
 
  4.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20日。
 
  (五)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
 
  掌握我市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与鉴定等基本情况,开展既往过量受照人员医学随访,分析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防治现状,发病特点和趋势。
 
  1.绩效目标
 
  (1)监测医院放射防护基本情况调查。选取50家监测医院,填报各放射诊疗科室的个人防护设备的基本情况、放射工作人员数量、持证与培训、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检查等情况。区覆盖率达100%;
 
  (2)监测医院对全部放射工作人员(含实习生和进修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监测率大于80%;
 
  (3)选择2家综合性医院和1家肿瘤医院,对从事介入放射学的工作人员开展眼晶状体剂量监测或评估,人数不少于50人;
 
  (4)从在岗的介入、核医学工作人员中选择有明确剂量的,开展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非稳定性畸变(双着丝粒+环)分析,人数不少于30名。放射卫生技术机构对核医学工作人员开展内照射监测和剂量估算,人数不少于20人;
 
  (5)根据辖区内放射工作人员、近十年过量受照人员、事故受照人员情况选取40例开展医学随访,并提交健康检查数据和随访报告。
 
  2.经费测算
 
  预计经费投入160万元。
 
  3.运行方式
 
  委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本项目。
 
  4.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20日。
 
  (六)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绩效目标
 
  通过对非医疗机构射线装置和放射源的持有情况、放射工作人员数量、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检测和评价情况、个人防护用品配置等情况监测,掌握全市非医疗机构放射防护情况。
 
  1.绩效目标
 
  (1)监测对象范围包括γ辐照装置、非医用加速器、行包检测仪、工业探伤、核仪表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共6类;
 
  (2)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区覆盖率不少于85%;监测放射工作单位总数不少于40家,设备总数不少于100台,每家用人单位的每类设备至少监测1台。
 
  2.经费测算
 
  预计经费投入80万元。
 
  3.运行方式
 
  委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本项目。
 
  4.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20日。
 
  (七)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
 
  全面了解掌握我市工业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数量及行业、地区、经济类型、规模分布等情况。
 
  1.绩效目标
 
  (1)调查全市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5100家,研究分析我市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
 
  (2)完善全市职业病危害数据库,为我市制定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基础数据。
 
  2.经费测算
 
  预计经费投入272万元。
 
  3.运行方式
 
  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5家承担机构、通过竞争比选方式确定1家技术支撑单位完成本项目。
 
  4.完成时限
 
  2020年9月30日。
 
  三、项目运行机制
 
  1.市卫生健康委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考核,负责制订修订工作方案,通过季度通报、督导和考评等方法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并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
 
  2.委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的项目,在市卫生健康委总体方案安排下,由区卫生健康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实施本辖区工作任务。
 
  3.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承担单位完成的项目,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区卫生健康委协助完成。
 
  四、项目成果
 
  1.完成北京市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1份。分析全市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暴露浓度,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
 
  2.完成北京市重点职业病分析报告1份。分析全市重点职业病的发病特点、变化趋势和规律,职业性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情况,为制定职业病防治有关政策和标准提供技术依据。
 
  3.完成北京市重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在线培训工作报告1份。分析并提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在线培训需求、问题及对策措施。
 
  4.完成北京市职业性放射性职业病分析报告1份。通过放射项目的监测,掌握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防治现状,最大限度保护放射人员的职业健康权益。
 
  5.完成北京市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统计分析报告1份。分析我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数量及按行业、地区、经济类型、规模分布等情况,为科学监管提供基础依据。
 
 
[ 食品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食品法规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