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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2  来源: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核心提示: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0〕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了开展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0〕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集中宣传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以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为抓手,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扎实有效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典型宣传、知识普及、有奖举报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与全国同步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开展,各市(州)、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在川和省属企业及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要带头学习,要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网络课堂培训,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人员互动讲相结合的方式,加深理解。报刊、广播、网络、新媒体等平台要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专题专栏,推出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二)举行“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启动仪式。5月28日,省安办将在德阳市举行“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启动仪式,现场连线部分市(州)和企业,示范展示“安全生产大讲堂”“公众开放日”、应急演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等活动。各市(州)要认真同步举办本地区的“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积极组织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展演、“安全无小事—幸福你我他”安全承诺网上接龙、安全标语征集等联动活动,策划组织开展安全体验场馆示范展示及体验、线上VR视频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体验、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五进”等互动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知晓度和参与度。
 
   (三)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成效。各级主流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要开设专栏专题,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成果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制作专题视频在电视栏目播放,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组织相关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学习借鉴。要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人员在线观看,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广泛发动城乡社区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和居(村)民,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举报风险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上线下活动。6月11日,省安办拟与遂宁市安委会联合举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各部门要重点在本地本部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开展网上“安全宣传咨询日”系列活动。协调当地主流媒体以“主播走现场”形式,走进生产厂区、化工园区等,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介绍安全生产举措,连线网上实战化桌面推演,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联合知名直播平台,开展线上“公众开放日”、安全体验场馆360全景示范展示、安全直播答题活动;积极参与应急部在抖音平台发起“我是安全明白人”、在新浪微博发起“身边的安全谣言”等话题。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开展有奖竞猜、安全场馆体验等多种形式,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体验交流等线下活动,近距离宣传安全知识。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手机软件等,创新开展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线上安全体验、H5安全互动游戏等活动。要加大在户外大型显示屏、公交(地铁)电视等平台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五)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网络答题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参与中国应急信息网、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四川应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知识竞赛等活动。要把组织各单位、各企业参与“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知识竞赛网络答题”活动作为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范和工作措施落地落实,促进企业职工熟悉标准、掌握技能、管控风险、排除隐患。
 
    (六)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观看学习。要充分发挥各级电视台、政府网站和网络直播平台作用,采取网络直播矩阵的形式,紧紧围绕企业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讲、网络视频访谈、远程在线辅导和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活动,辅导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交流心得体会,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七)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安办印发《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重点围绕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围绕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丰富群众安全常识为重点,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围绕营造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以组织“安全志愿者行动”为重点,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围绕开学学校、复课学生防疫防控和学生居家生活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围绕家庭安全隐患查找、邻里安全线上互助等,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
 
    (八)开展“安全生产天府行——媒体走基层”和“网上安全生产”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加强安全生产舆论引导和监督,重点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区域行和专题行活动。协调各级媒体和网络平台开设“安全隐患曝光台”,深入安全生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明查暗访活动,曝光一批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不落实、监管流于形式的反面典型,借助媒体力量监督整改。要用好“12350”举报电话,开通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省安办将继续组织中央、省级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天府行—媒体走基层”主题采访活动,邀请中央、省级主流媒体记者走进市(州),围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起步开局,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防灾减灾工作部署、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隐患曝光等内容,推出一批现场感强、鲜活生动、有深度有分量的专题报道和新媒体产品。
 
    (九)抓好安全生产主题法治宣传。结合“法律七进”,采取宣讲、印发宣传册页、张挂标语警句、设置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及企业安全、消防安全、道路安全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开设安全生产法律知识专栏、播放公益广告、发布宣传资讯等形式,扩大安全生产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到达率。推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和治理行动中自觉做到法治宣传先行,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法律不可践踏的鲜明导向。
 
   (十)开展评选“最尽职的安全操作手、最负责的安全管理者、最履职的基层安全监管者”活动。要通过最尽职的安全操作手在本职岗位诠释“尽职”,培养一大批尽职尽责的操作手;要通过最负责的安全管理员在企业管理中彰显“负责”,推动整个企业根植安全意识和文化;要通过最履职的基层安全监管者在基层一线踏实“履职”,激发每个基层网格的安全因子。
 
    (十一)开展行业(领域)性安全宣教活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能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网上论坛、讲坛、研讨会等交流活动,汇智聚力助推安全发展。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继续把“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家庭”创建等活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合力推进全省安全宣教成效。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经费到位、责任到人,在积极开展全省性活动的基础上做好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
 
    (二)强化宣传,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尤其是要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予以宣传和公开曝光,推动有关地方、部门和企业切实履行责任。要结合各自实际创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当地特色、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宣教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更加贴近基层、贴近企业一线、贴近职工群众。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网站和媒体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努力形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和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格局。
 
   (三)强化督导,做好总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天府行”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着力解决重难点问题,切实因地制宜开展好活动。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层层推进、项项落实。各市(州)、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要认真策划活动方案,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活动进展、创新亮点、活动总结等,省安办将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活动及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并将此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考核内容。
 
    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要于5月26日前确定1名联络员(见附件1),7月10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联系人及电话:李学良、刘凤碧   028—63858292
 
    电子邮箱:784576838@qq.com
 
    邮寄地址:成都市武阳大道三段201号,应急管理厅宣传动员处,邮政编码:610094。
 
    附件:
 
    1.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2.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
 
   附件:
 
    01. ?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docx  
 
    02. ?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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