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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延长《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1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意见》(鲁市监信监规字【2018】2号)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10日。新的登记编号为:SDPR-2020-0330003。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省局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意见》(鲁市监信监规字【2018】2号)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10日。新的登记编号为:SDPR-2020-0330003。
 
    附件:《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意见.doc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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