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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湖南省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湘市监食〔2019〕165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06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2019年全省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四个最严”,严守安全底线,推进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落实监管责任,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持续提升食品经营安全水平。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2019年湖南省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2019年湖南省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9年全省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四个最严”,严守安全底线,推进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落实监管责任,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持续提升食品经营安全水平。
 
  一、突出监管重点,筑牢安全底线
 
  (一)强化大中型市场主体监管。重点加强对大中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集贸交易市场、批发市场、总批发总代理的监管,引导督促市场建立食品安全自检体系和追溯体系。加强对大中型商超、餐饮连锁单位的指导和监管,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
 
  (二)强化大宗品种监管。加强肉及肉制品、蛋奶、米面粮油、水产品、进口食品等大宗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经营监管,组织开展经营环节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专项抽检,大型肉制品生产企业产品自检自控率达100%。加强经营环节儿童食品监管,开展“辣条”、“五毛”食品整治。
 
  (三)配合做好非洲猪瘟防控。按照全省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部署,开展猪肉市场专项整治,落实食品销售环节防控责任,严厉打击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行为,严防染疫生猪及生猪产品流入市场、流向餐桌。
 
  (四)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加强对风险高发、易发、多发的重点品种重点企业和展销会、旅游景区、养老机构、工地食堂、冷库冻库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加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检查力度,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二、推进规范建设,提升保障水平
 
  (五)持续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提升“明厨亮灶”覆盖面,学校“明厨亮灶”覆盖率不低于70%。强化小餐饮监管,深化“一桌餐”“私房菜”整治。
 
  (六)继续推进农村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强化农村食品安全源头管理机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入场销售者的建档率达到100%。全力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
 
  (七)大力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会同教育、卫健部门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认真实施《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继续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率控制在万分之二以内,并比2018年有所下降。持续开展春季、秋季、“三考”期间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八)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开展网络食品安全清网行动,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入网经营者的资质审查和经营行为及信息的检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率达到100%。强化网络餐饮监管整治,加强对农村电商经营的指导和监管。
 
  三、创新监管方式,提高工作效能
 
  (九)深化许可改革。修改完善我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和工作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以上,控制在自受理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试点推行“告知承诺”,落实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不断完善许可工作体系。
 
  (十)创新监管方式。探索推行食品经营环节“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积极对接“互联网+监管”系统。探索农村集体聚餐监管模式,加强规范指导。对食品经营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
 
  (十一)优化风险管理。加快推动风险分级管理,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完善风险分级标准,明确不同风险等级的监督检查重点。推进电子监管,建立健全经营者电子监管档案,探索大数据分析运用,排查风险隐患,提高监管效能。
 
  四、夯实监管基础,促进社会共治
 
  (十二)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明确细化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和食品经营行为规范,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督促食品销售者、市场开办者、平台等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指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通过产销对接模式加强源头治理控制。
 
  (十三)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整合完善日常检查、风险分级、量化分级等监管制度,研究编制监督检查操作手册,规范基层监管人员执法行为。省局拟组织召开1次大型食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组织召开1次以上大型餐饮企业负责人座谈会。
 
  (十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按照总局《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推进监管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省局年内拟组织一期系统食品经营监管工作专题培训班,各地要分层次分类别开展监管能力培训,并强化技术支撑,完善设施配备,加强智慧监管,提高监管能力。
 
  (十五)推进社会共治共享。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参与。扩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覆盖面。加大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食品经营单位信用档案,组织培训和座谈约谈,推动企业自律。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自律检查,主动发现和解决行业共性隐患问题,消除潜规则,推动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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