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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关于推进“辽宁优品”认证 打造辽宁质量品牌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19  来源: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关于推进“辽宁优品”认证 打造辽宁质量品牌的意见》,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6日。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质量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产业经济转型升级,不断提升企业品牌竞争力,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培育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形成一批品牌形象良好、服务体系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关于推进“辽宁优品”认证 打造辽宁质量品牌的意见》,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6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ln_zlc@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辽宁优品’认证公开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邮寄至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邮政编码:110843),并在信封上注明“‘辽宁优品’认证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关于推进“辽宁优品”认证 打造辽宁质量品牌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9日

关于推进“辽宁优品”认证 打造辽宁质量品牌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质量强市(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9〕3号)和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质量强省战略 深化质量提升行动总体方案(2021-2022年)》(辽质强〔2021〕15号)等文件精神,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21〕2号),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质量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产业经济转型升级,不断提升企业品牌竞争力,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培育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形成一批品牌形象良好、服务体系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助推我省高质量发展,现就推进“辽宁优品”认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齐抓共管,大力实施质量强省(市)战略,品牌效应日益凸显,产品和服务质量取得明显提高,市场占有率、出口规模、品牌溢价能力等得到有效提升。但也要看到,当前我省品牌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品牌价值较低、企业重视不足、社会对辽宁品牌的认知度和美誉度不高。这些问题和短板需要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参照国际惯例,以标准为引领、以认证为手段,对符合高标准、高品质要求的辽宁产品和服务进行第三方认证,通过持续培育,形成一批自主创新、品质高端、服务优质、信誉过硬、社会公认的品牌群体,使“辽宁优品”成为高标准、高品质的“代名词”,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发展品牌经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建立“高标准+严认证+强监管”的工作机制,构建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辽宁优品”标准,严格采用第三方评价和自愿性认证制度,加大“辽宁优品”培育和宣传力度,打造一批“辽宁优品”,树立一批行业品牌标杆。

——制定一批国内领先、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辽宁优品”标准,形成体现辽宁产业特色、符合辽宁高质量发展要求的“辽宁优品”标准体系;

——建立符合规律、社会认同的“辽宁优品”评价体系,对国计民生、经济发展、消费升级等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行业、企业的高品质产品和服务开展“辽宁优品”认证;

——培育一批质量水平高、质量管理方法先进、服务质量好、创新能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的“辽宁优品”品牌群体。

三、基本原则

(一)标准引领、质量为先。以高质量、高品质为核心,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以严认证保障高品质,探索建立“辽宁优品”标准和认证体系,提高“辽宁优品”的核心竞争力、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发挥好政府作用,加强政府引导、推动和监管,加大对“辽宁优品”的培育和推广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不断提升自身品牌培育经营、管理及营销能力。

(三)市场主导、社会共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提升质量培育品牌的内生动力。发挥科研机构、认证机构、高等院校、学术团体的作用,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牵头制定团体标准,推行第三方认证。

(四)突出重点、分步推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为目标,根据我省产业发展现状和特点,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先定标后认证的思路,分类指导、梯次推进“辽宁优品”建设。

四、重点任务

(一)做好多梯次培育。结合我省地域和产业特点,以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为主体,梯次选择一批相关企业为培育对象,逐步实施“辽宁优品”培育工程,促进企业加大质量提升、品牌建设和市场开拓力度,形成更多的国际国内先进品牌,鼓励和支持“辽宁优品”获证企业拓展国内国际市场。

(二)制定高水平标准。重点围绕具有辽宁地方特色和资源禀赋的产品和服务,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辽宁优品”标准研制,形成一批高水平的“辽宁优品”标准,彰显地方产业特色,适应质量品牌建设需求,助推我省产品和服务领域品牌向高质量方向发展。

(三)实施高质量认证。通过以认证联盟或其他形式开展“辽宁优品”认证工作。辽宁优品”认证工作要确保认证流程科学规范、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正权威,实施高质量认证。支持企业自愿申报“辽宁优品”认证。

(四)强化全方位监管。认证行政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辽宁优品”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辽宁优品”认证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辽宁优品”认证机构要强化自我监督管理,加强对“辽宁优品”获证产品和服务的跟踪监督,提高证后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不能持续符合“辽宁优品”认证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并予公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辽宁优品”认证的总体策划、顶层设计、统筹协调等工作。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推进“辽宁优品”认证工作。通过打造“辽宁优品”,带动相关行业整体质量提升、升级换代,实现高质量发展。要加大支持“辽宁优品”认证的工作力度,推动“辽宁优品”标准制定、认证实施、标志保护、品牌建设等各环节的制度建设,确保“辽宁优品”认证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介,宣传“辽宁优品”的品牌核心价值理念和实施成效;总结、推广“辽宁优品”建设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挖掘、宣传“辽宁优品”企业成功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鼓励、支持获得“辽宁优品”认证的企业参加重大宣传推介活动,推动提升“辽宁优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促进质量效益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

(三)加强政策扶持。支持“辽宁优品”推广应用,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充分挖掘本领域具有优质服务或产品的行业企业,逐步推动形成“辽宁优品”认证目录。鼓励“辽宁优品”获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定,引领“辽宁优品”质量提升。鼓励质量管理水平优秀的“辽宁优品”获证企业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

辽宁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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