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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舟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和2022年度市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11  来源: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1.舟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 2.舟山市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市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

市级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舟政发〔2019〕21号)和《浙江省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2022年度省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浙市联办〔202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编制了《舟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和《舟山市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市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提高站位

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履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职责,全力抓好牵头或参与的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的落地落细落实。支持各地积极探索拓展抽查领域,将跨部门随机抽查应用于更多行业,不断提升联合抽查的深度和广度。同时,要做好与“综合查一次”工作的衔接,已列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的事项,原则上不再开展“综合查一次”,避免增加企业和基层负担。

二、加强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应用

各部门在实施双随机抽查任务时,要积极应用平台信用功能模块,对风险等级高、失信黑名单、重点监管对象、信用评分低等检查对象提高抽取比例和频次,对于信用评分高、风险等级低的检查对象调低抽取比例和频次,实现对不同信用风险水平的检查对象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确保信用规则应用率达到70%。

三、有序组织实施

各部门要对照清单和计划要求,及时通过平台完成计划设置、任务创建、对象抽取等操作,在现场检查环节,执法检查人员要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对同一市场主体的不同抽查事项合并实施检查,并通过“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录入检查结果,确保掌上执法应用率达到95%。检查后要及时完成审核公示,确保到期任务按时完成率100%、检查结果公示率100%。发现问题的原则上3个月内后续处置完结,确保后续处置率100%。

四、强化督促指导

各部门要做好年度联合抽查计划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工作,加强双随机抽查业务、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操作等培训,跟踪阶段性指标完成情况,确保今年12月10日前全面完成各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任务,全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比例达到15%。工作专班将根据本年度“互联网+监管”考核要求,对上述指标完成情况不定期进行晾晒,并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视情开展督查工作。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高磊,电话:2299979。

   附件.pdf

1.舟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

2.舟山市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市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

3.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舟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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