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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25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核心提示: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饮场所的污染防治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对餐厨垃圾的管理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餐厨垃圾管理的规定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促进餐饮产业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稿涉及的重点问题

请重点对征求意见稿的以下内容的合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对不符合餐饮业发展布局规划的餐饮场所如何退出的意见或建议。

(二)对建立餐饮场所选址信息服务平台,制定餐饮场所选址清单,为餐饮业者提供选址指引的意见或建议。

(三)对从事餐饮服务的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发现不符合选址要求的餐饮场所,停止为其提供平台服务的意见或建议。

(四)对出租人不得将不符合餐饮场所选址要求的场地出租用于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承租人违法经营的,出租人应当劝阻的意见或建议。

(五)对多个餐饮场所共同使用一个专用烟道的,共用人委托物业服务人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专用烟道的意见或建议。

(六)对大型餐饮场所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餐饮服务经营者主动签订生态环境保护承诺书的意见或建议。

(七)对征求意见稿的其它意见和建议。

二、公开征集意见时间

2022年4月20日-2022年5月4日。

三、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途径

(一)登录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gz.gov.cn/gzhd/wsdc/)或广州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gz.gov.cn/ztlm/xzlf/gzyjzj/)查看征求意见稿全文,并提交意见建议。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hbfagch@gz.gov.cn。

(三)书面信函:邮寄至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1号。

(四)传真:020-83203080。

提交意见请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   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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