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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关于调整保健食品申报资料复印件要求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1-25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
核心提示:为减轻企业申报负担,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保健食品新产品的申报资料复印件份数由8份减为4份,保健食品补充资料无须

为减轻企业申报负担,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保健食品新产品的申报资料复印件份数由8份减为4份,保健食品补充资料无须再提交复印件。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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