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3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主 任:何立峰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
《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