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您如果想被CNAS聘用为认可评审员至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培训:参加CNAS承认的“认可评审员初始培训课程”,并且考试合格;
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并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水平的技术职称;
全部工作经历:大学本科学历为4年以上(含4年)工作经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为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历;
特定工作经历:认证机构认可评审员在相应认可制度里具有至少2年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实验室、检验机构评审员至少有2年与合格评定相关工作经历,包括认可、认证、检测、审核、标准化等。
其他条件
作为认可评审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年龄60岁(含)以下,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可能影响正常评审工作的身体障碍;
会操作电脑,至少熟悉WORD和EXCEL文字处理软件;
拥有个人相对固定的e-mail信箱,能方便地联络,且能上网和下载文件及传输文件;
口齿清晰,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流利;
文字表述力强,善于交流和沟通;
有较充足的时间参加CNAS认可工作;
实验室、检验机构认可评审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背景,且目前还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而不是单纯地从事管理工作,尽管你以前有过从事技术工作的背景。
培训后的聘任条件
需特别强调的是,培训考试合格是评审员聘用的必要条件之一,但并不代表培训合格后一定会被聘用。经考试合格后,您的个人信息会直接进入CNAS备选评审员库,CNAS评审员处将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选择聘用人员:
CNAS目前需要的、具有某一认可制度特定评审能力的人员;
授课教师着重推荐的课堂表现优秀、考试成绩名列前茅的人员;
其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广度和深度较为突出的人员。
聘用时需综合考虑以上所有条件。需要聘用的人员,CNAS将发出聘用邀约。接到邀约的人员,可按邀约中的说明填写并反馈《认证机构评审员聘用申请表》或《实验室、检验机构评审员聘用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对于表格信息填写完整、相关材料提供充分的人员,将予以优先考虑。对于未接到邀约的人员,目前暂不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