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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消费者协会发布 “十一”黄金周海鲜消费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30  来源:锦州日报
核心提示:“十一”期间正是海鲜大量上市的季节,根据以往的投诉案例,锦州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海鲜时要理性消费,谨防食品安全事故。
   “十一”期间正是海鲜大量上市的季节,根据以往的投诉案例,锦州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海鲜时要理性消费,谨防食品安全事故。
 
  合理选购。消费者购买海鲜要到正规市场,注意查看经营者营业执照。尽可能购买新鲜的海鲜产品,可以通过观察产品色泽是否正常,初步判断产品是否新鲜。其次还可以通过按压产品,看其是否有弹性,进一步判断产品是否新鲜。消费者在选购鱼时要注意观察鱼体是否完整(鱼头未掉落、鱼肚未破损),鱼肉有弹性,鱼眼饱满透明、鳃丝鲜红、气味正常。
 
  合理加工。建议消费者购买海鲜后,立即食用,以保证新鲜和安全。若不能立即食用,务必将其置于冰箱中贮存,以延缓微生物生长和不良气味的滋生。加工海鲜产品时应烧熟煮透,尽可能避免生食海鲜产品。加工时还要避免交叉污染,不用盛过海鲜产品的器皿存放其他直接入口的食品,加工过的刀具及砧板必须清洗消毒后方可再使用。
 
  投诉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要注意索取凭证,保留证据,以便出现问题后投诉举证。此外,消费者在投诉时要拿出合理的证据,并且要理性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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