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缙云县畜牧兽医局大洋中心所干部、大洋镇驻村干部同辖区内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签订《动物防疫联场带户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动物防疫措施,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落实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有效控制、消灭动物疫病和促进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和工作重点。根据《动物防疫法》、《畜牧法》《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等规定,养殖场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化畜禽养殖生产管理,做好消毒灭源、疫情报告、污染治理和投入品安全使用等工作,同时,联场干部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每月定期到场进行监督检查,开展“瘦肉精”、磺胺类等检测工作,严把畜禽生产安全关,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