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的日常监管,不断规范动物机构诊疗活动, 同时为《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后给嘉兴市民提供良好的犬只免疫提供条件,近期南湖区畜牧局对辖区内9家动物诊疗单位进行了检查。
执法人员就动物诊疗机构的经营许可证照、执业兽医人数、相关材料公示、医疗废物处理以及病历处方使用等方面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区内9家动物诊疗机构均在《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执业范围内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注册执业兽医数量符合规定,在诊疗机构显著位置公示了《动物诊疗许可证》、收费标准、兽医师执业证书,病死动物组织、医疗废弃物和诊疗废水能按规定进行处理,诊疗机构诊疗病历、处方笺使用规范,定点免疫点疫苗登记、保存台账基本完整。
同时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动物诊疗机构疫苗、兽药采购、使用记录不全;二是个别动物诊疗机构设备设施陈旧、场地混乱。执法人员针对存在问题的动物诊疗机构提出限期整改,并要求动物诊疗机构进一步提升免疫服务水平,为《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7月1日实施后可能带动的大量犬只免疫工作做好准备,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关注辖区动物诊疗机构工作改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