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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翔安区新店市场监管所开展螃蟹绑大绳专项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16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核心提示:据厦门市市场监管局10月15日消息,为严厉打击水产品称重环节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翔安区新店市场监督管理所迅速开展水产品称重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宣传推广使用安全合理的螃蟹捆扎绳;二是宣传推广使用“诚信筐”;三是要求各市场须配置检定合格的公平秤;四是经营者须使用经过检定合格的电子秤;五是实行明码标价;六是使用安全合格塑料购物袋。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厦门市市场监管局10月15日消息,为严厉打击水产品称重环节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翔安区新店市场监督管理所迅速开展水产品称重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宣传推广使用安全合理的螃蟹捆扎绳;二是宣传推广使用“诚信筐”;三是要求各市场须配置检定合格的公平秤;四是经营者须使用经过检定合格的电子秤;五是实行明码标价;六是使用安全合格塑料购物袋。

  近日,翔安区新店所执法人员在翔安大嶝旅游市场对辖区水产品经营户进行突击检查,在一家餐饮店的海鲜池里发现发现了9只过度使用红色绳子捆绑的螃蟹,执法人员随机挑选1只带绳螃蟹称重,总重量为1.29斤,其中螃蟹重量为0.8斤,绳子重量0.49斤,绳子约占螃蟹重量的38%。如此看来,消费者所购买的螃蟹,竟有三分之一是在买绳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餐饮店海鲜池螃蟹捆扎绳的重量已超过自重5%的合理范围。根据《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 严禁销售以不足含量冒充明示含量的产品,新店所执法人员对该餐饮店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为切实开展整治全市销售水产品称重行为专项工作,翔安区新店市场监管所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共计水产品经营户84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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