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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答复|农民售卖自产农产品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3-15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核心提示:有咨询:请问在家从事农业或林业生产的农民,将自家自产的农产品如瓜菜、粮食、水果等卖给收购人或到集市上卖,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答复。
  问:
 
  请问在家从事农业或林业生产的农民,将自家自产的农产品如瓜菜、粮食、水果等卖给收购人或到集市上卖,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答:
 
  《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三条规定:下列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回复部门:登记注册局 时间: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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