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保健品  周黑  海产品  烟台  奶粉  黑窝点  黑作坊  食品  小龙虾  葡萄酒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法规 » 法规动态 » 正文

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修订版)》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2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做好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组织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2017版)》进行了修订,形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修订版)》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组织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2017版)》进行了修订,形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修订版)》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9月24日前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洪乐、鲁小艺
 
  联系电话:010-88331638、88331608,88331695(传真)
 
  电子邮箱:litao@cfda.gov.cn
 
     附件:1.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修订版)
 
  2.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9月6日
 
 
[ 食品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食品法规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