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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全面上线运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3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为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风险,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工作推进会(重庆)精神,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在严格执行程序的基础上,快速决策、快速立项、快速实施,迅速推动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建设。系统已于12月25日全面上线运行,截至12月28日,已完成与市场监管总局端口对接,制定数据规程,上传主体信息181条、产品信息121条。
     为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风险,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工作推进会(重庆)精神,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在严格执行程序的基础上,快速决策、快速立项、快速实施,迅速推动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建设。系统已于12月25日全面上线运行,截至12月28日,已完成与市场监管总局端口对接,制定数据规程,上传主体信息181条、产品信息121条。
 
    青海省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将对接国家数据库,实行“首站赋码”管理。由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食品进口商、生产经营企业、第三方冷库、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入场销售者、商场超市、生鲜电商和餐饮企业)在系统中完成主体用户注册,将采购进口冷藏冷冻畜禽肉、水产品的相关产品品种、规格、批次、产地、检验检疫、核酸检测、消毒证明等追溯数据如实上报,并使用系统按批次对相关产品进行电子追溯码赋码,实现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全程追溯。监管部门、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可通过追溯查询平台,实时查询相关进口冷链食品的追溯信息,便于及时对产品流向进行溯源倒查和精准定位。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集中约谈、集中培训和集中录入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尽快完成监管一线执法人员和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冷库经营管理者的系统操作培训工作,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冷库经营管理者及时下载安装追溯系统,完成用户注册,并如实上传主体、产品、从业人员和配送车辆等信息,实现进口冷链食品的首站赋码。同时,持续强化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的监督检查,对来源不明、相关票据不全和无“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查处,深入推动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的全面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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