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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通知 (并农办发[2021]6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06  来源:太原市农业农村局
核心提示:现将《太原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畜牧(牧业)局(中心)、蔬菜办(中心),机关各科室、局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太原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9日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减少或避免一般事故,发现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农业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以深入开展畜禽养殖场饲料兽药生产企业三类场所、渔业领域、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为主线,加强防控治理、严格监管督查、狠抓责任落实、夯实基础保障,推动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山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作为局党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和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扎实开展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对标对表国家、省、市安委办工作要求,深刻吸取“10.1”骀台山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结果导向,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农业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加强行业监管。
 
    二、压紧压实农业安全生产责任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认真落实《太原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召开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细化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个人年度述职的必备内容。(责任单位;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领导、相关科室、企事业单位)
 
    2、着力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采取企业自查、县级检查、市级督查等方式,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带动企业主体责任、基础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五落实”。(责任单位;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领导、相关科室、企事业单位)
 
    3、严格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聚焦“三个责任”落实,重点时期、重大节假日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并组织检查。与重点行业处室(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纳入局综合考核先进处室(单位)考评办法。(牵头单位:办公室 人事科 责任单位: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科室、企事业单位)
 
    4、扎实开展种植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高毒农药生产企业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进一步规范农药定点经营门店的经营行为,严格执行实名制购买制度。组织指导组深入农药生产企业、经营门店、果菜茶优势生产区检查指导,按照“谁拥有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与责任人,检查各类农村沼气设施以及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需报废沼气设施的处置情况;蔬菜果品涉氨制冷企业、贮藏库安全使用;蔬菜大棚建设等。(牵头单位:种植科  科教科  配合单位:农技中心)
 
    5、扎实开展畜牧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组织对全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畜禽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企业、畜牧兽医检测实验室等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梳理安全生产风险点,建立完善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数据库。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建立整改问题清单,督促限期整改并做好整改结果跟踪。(牵头单位:畜牧科   配合单位:畜牧中心 防检中心)
 
    6、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是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和非法载客、不持证作业等行为,强化对渔船安全救生、消防设备设施配备等情况的检查力度,加强清单管理、闭环管理。(责任单位:渔业科 )
 
    7、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维修网点和农机户安全生产的工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重点整治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未检作业、违规操作等违法行为,强化源头治理,规范牌证业务,严禁违规发放牌证,认真落实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及报废注销工作。(牵头单位:农机科   责任单位:农机中心)
 
    8、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根据市安委办和省农业农村厅的通知要求,重点关注农业种植使用化肥、农药;渔船、冷库的制冷使用液氨;屠宰、饲料加工、水产品加工领域使用液氨作为冷冻剂等,完善危化品监管体制机制,深化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专项整治,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和重点企业的风险管控,继续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高危化学品排查,对重大危险源要进行辨识、分级、安全评估,按期报送安委会备案。(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种植科 畜牧科 渔业科 农技中心 畜牧中心 防检中心)
 
    9、扎实开展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内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抓好局机关各办公点供电、供气、供水等重要设施设备,以及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微生物菌毒种等检查;太原生态工程学校的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食堂、库房等区域水、电、防火、煤气(天然气)、电梯等方面的使用安全。加强办公场所、实验室、食堂、库房管理,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超负荷用电和乱拉乱接现象,对消防等各类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维护。加强经营出租场所管理,督促其履行安全工作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10、抓紧抓实督查局属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是局下属企业对承租的其他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管情况。(牵头单位:渔业科   责任单位:绿谷公司 龙翔公司  喷灌公司 鱼饲料厂)
 
    三、着力提升农业本质安全水平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把农业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事项和重点工作。要把农业安全生产纳入本部门或行业整体推进、统筹规划,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要加强农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做到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结构,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构建职责法定、层级分明、相互承接、到岗到人的责任体系。要明确工作职责,充实专业力量,配备监管装备,保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结合《关于建立完善农业生产领域安全生产“一张表”工作的通知》,制定全年安全检查计划,定期开展各种检查。督促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工作台账、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档案,整体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年度农业安全生产监管计划,明确监管重点、目标和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坚持“双随机”和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严格遵守工作程序,认真制定检查文书,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下达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3、强化专项整治,排查安全隐患。根据安委办部署要求,认真组织“三年专项行动”和“三零单位创建工作”等专项工作,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风险、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拉出隐患整治和打非治违任务清单,认真排查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管理,确保各项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成效。
 
    4、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完全风险防范机制。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和行业单位要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评估和专家技术支撑制度及本级应急处置工作专家库。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完善事故现场救援指挥和组织协调机制。重点单位和行业领域,每年都要组织应急预案修订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5、强化教育培训,提升能力水平。各级各部门要积极组织有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学习《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等一系列专业法规,不断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采取专家培训、发放宣传资料、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农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6、加大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广泛深入宣传农业安全法律法规和农业安全生产知识,为农民群众解答有关农业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及时发布安全隐患预警,告知容易发生的各类农业生产事故以及防范措施,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7、加强目标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把安全工作考核指标列入对单位和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建立安全生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督导机制,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执行通报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表彰、奖励等激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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