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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打造全国现代畜牧业齐鲁样板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1〕44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21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山东省打造全国现代畜牧业齐鲁样板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山东省打造全国现代畜牧业齐鲁样板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打造全国现代畜牧业齐鲁样板

  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全国现代畜牧业齐鲁样板,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改革创新、融合发展,建设高标准生产优势区、高水平保护示范区、高效率融合先行区、高效能治理引领区,打造稳产稳供、高质高效、创新创造、引领引导的全国现代畜牧业齐鲁样板。到2025年,肉蛋奶产量稳定在1500万吨,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88%,科技贡献率达到70%,畜产品精深加工率达到40%,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显著提高,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畜牧业现代化,现代畜牧业齐鲁样板建设见效成势。到2030年,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畜牧业现代化,齐鲁样板全面成型。
 
  二、实施重点
 
  (一)建设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现代养殖体系。坚持稳生猪、提家禽、增牛羊、兴奶业,做大做强鲁南胶东生猪、胶东鲁西家禽、沿黄肉牛肉羊、鲁中鲁北奶牛等优势区,每年建设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8家左右,到2025年畜牧业机械化率达到60%左右。(省畜牧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组织完备、精准高效的动物防疫体系。压实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者三方责任,推动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公立兽医门诊,提升乡镇兽医站、检疫申报点能力,完善基层动物防疫设施设备。推进动物防疫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一流省级人畜共患病兽医实验室,加快区域性病原学监测实验室建设。(省畜牧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设布局合理、高端高效的加工流通体系。建设全国畜禽屠宰质量标准创新中心,加快畜禽屠宰厂点兼并重组、减数控量、提质升级,每年建设省级及以上标准化屠宰企业10家以上。大力发展畜产品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支持奶农发展乳制品加工,建设全程无断链冷链物流体系,加快中央厨房、农商直供、垂直电商平台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省畜牧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设优势突出、安全高效的饲料兽药体系。建立省级饲料粮储备,促进玉米、豆粕减量替代。规范饲料兽药生产使用,兽用抗菌药使用实现“零增长”。培强培优饲料兽药产业,加快中兽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到2025年饲料兽药企业前20强产量产值占全省的70%以上。(省畜牧局牵头,省科技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设规范精准、便捷高效的监管服务体系。理顺监管、执法和技术支撑协同机制,强化部门间联动协作、行刑衔接。提升基层畜产品快速检测装备水平和检测能力,加快推进分类监管和信用监管,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省畜牧局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畜禽种业攻坚行动。开展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建设国家级区域性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推进保种场改扩建,实现地方品种应保尽保。加快优质地方品种产业化开发,开展种业“卡脖子”技术攻关,实现肉禽、奶牛、生猪育种突破,到2025年培育新品种(配套系)5-10个。(省畜牧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区域防控拓展行动。加快“无疫省”建设,力争2022年通过国家评估。推进胶东半岛非洲猪瘟无疫区建设。指导企业完善生物安全管理,每年建成无疫小区2个左右。以牛羊布氏杆菌病为重点,深化重点动物疫病净化,到2025年全省一级以上牛羊种畜场全部达到净化标准。(省畜牧局牵头)
 
  (三)实施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面推行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快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施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和红黑名单管理,建立“齐鲁畜牧”公用品牌评价标准体系和准入退出机制。鼓励企业建立鲜鸡蛋分级中心,全面推行牛羊家禽集中屠宰,严格按规定进行检疫检验,附随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出厂(场)。提升“健康肉”品牌,持续提升生鲜乳质量安全管控和乳品加工品牌。(省畜牧局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农牧循环深化行动。优化养殖区域布局,促进种植养殖主体协同发展,推动粪肥还田种养配套。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等项目,推进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重点加强南四湖流域、沿黄地区等重点区域内养殖专业户畜禽养殖粪污收集处理或综合利用,鼓励养殖专业户向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转变,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保持 100%。支持种养大县加快推进农牧循环,打造一批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每年建设种养结合样板基地30 个左右。(省畜牧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融合发展推进行动。壮大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规范畜牧合作社和家庭牧场发展,支持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发展产业化联合体,推进平台经营。支持超百亿级、千亿级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建设现代畜牧业产业园区、产业强镇,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省畜牧局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科技创新提速行动。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农业良种工程、基础研究等项目向畜牧业适当倾斜,支持生物育种、疫病防控、粪污利用、智慧畜牧等关键技术研究和示范推广。依托龙头企业,创建肉禽、奶业、猪肉加工等优势产业技术新型研发机构,组建山东奶牛种业(产业)创新研究院。提升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水平。(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支撑服务保障行动。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现代企业家和能工巧匠。建立畜牧兽医工程技术水平评价体系,激发一线岗位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建设畜牧兽医监管服务平台,支持生产经营智慧化发展。(省畜牧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引领。开展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评价,研究制定齐鲁样板建设标准规范,出台支持政策和奖励办法,对成效突出的县(市、区)给予奖励。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培育认定发布区域、领域、模式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样板,加强宣传推介,形成工作合力。(省畜牧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扶持。统筹涉农资金加大对打造全国现代畜牧业齐鲁样板的支持,撬动社会资本投向畜牧业。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对畜牧业重大项目支持力度。按照畜牧业发展规划目标,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支持解决畜禽养殖用地需求。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支持畜牧业发展。(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畜牧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加快政策性保险提标扩面增品,探索推进“保险+期货”试点,提高政策性信贷担保服务水平。(山东银保监局、青岛银保监局、省财政厅、省畜牧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5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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