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烟台  奶粉  海产品  保健品  周黑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法规 » 地方食品法规 » 正文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1年温州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机构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22  来源: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规范监测机构管理,经县局推荐,市局审核,确认温州鹿城陈玉鉴皮肤科诊所等十三家单位(见附件)为温州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机构,承担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职责。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规范监测机构管理,经县局推荐,市局审核,确认温州鹿城陈玉鉴皮肤科诊所等十三家单位(见附件)为温州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机构,承担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职责。

附件:2021年温州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机构名单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温州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机构名单

序号

属地

哨点医疗机构名称

1

鹿城

温州鹿城陈玉鉴皮肤科诊所

2

龙湾

龙湾华医堂医院

3

瓯海

温州市瓯海区第三人民医院

4

洞头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

5

瑞安

瑞安市人民医院

6

乐清

乐清市人民医院

7

龙港

龙港市人民医院

8

龙港

龙港中医院

9

永嘉

永嘉县中医医院

10

平阳

平阳县人民医院

11

苍南

苍南宁好皮肤科门诊部

12

文成

文成县红日医院

13

泰顺

泰顺县第一人民医院

 

 

 
 
[ 食品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食品法规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