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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征求云南省工贸行业企业安全风险源点定性定量判别参考标准指南修改意见的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02  来源: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核心提示:为规范推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三级巡查四级预警工作机制,强化工贸企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解决工贸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以及安全管理基础较差企业安全风险源点辨识和风险等级判定困难的问题,省应急厅组织编制了《云南省工贸行业企业安全风险源点定性定量判别参考标准》,用于指导全省工贸行业企业开展“红橙黄蓝”四级安全风险判别和分级管控,现公开征求修改意见,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

各州、市应急管理局,有关企业:

为规范推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三级巡查四级预警工作机制,强化工贸企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解决工贸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以及安全管理基础较差企业安全风险源点辨识和风险等级判定困难的问题,省应急厅组织编制了《云南省工贸行业企业安全风险源点定性定量判别参考标准》,用于指导全省工贸行业企业开展“红橙黄蓝”四级安全风险判别和分级管控,现公开征求修改意见,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

《云南省工贸行业企业安全风险源点定性定量判别参考标准(征求意见稿)》请在省应急厅官网-征求意见或者安全生产工贸栏目下载。请书面反馈有关意见并发传真(0871-68371019)或电子邮件(aq8371019@163.com)。

附件:   云南省工贸行业企业安全风险源点定性定量判别参考标准(征求意见稿)

2021年11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毛金龙,0871-683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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