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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单位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吉应急危化一〔2021〕277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06  来源: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核心提示:为指导全省化工、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油气开采、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制定了《吉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单位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工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监督指导辖区内相关企业认真学习,结合自身实际依法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应急管理局,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局,有关中省直企业:

为指导全省化工、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油气开采、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制定了《吉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单位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工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监督指导辖区内相关企业认真学习,结合自身实际依法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1月30日

吉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单位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工作指南(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吉林省范围内的化工、医药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油气开采、油气长输管道企业(以下统称各有关单位)。

二、制定原则

各有关单位应结合规模特点、组织架构和内部运行管理模式等自身实际,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各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负直接责任,必须亲自组织制定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带头自觉执行责任清单的规定,经常或定期检查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落实情况,奖优罚劣,并根据业务要求和各岗位实际,不断健全完善本单位各岗位全员安全责任清单。

(二)坚持严守法定职责。必须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各项法定职责明确落实到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中。

(三)坚持全员定责。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组织全员参与责任清单的制定,做到人人都是规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者,真正使责任清单的覆盖范围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人定责,不留死角。

(四)坚持体系思维。责任清单的编写要做到上下配套、层层分解、逐级衔接,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从顶层到基层实现上下接口顺畅,一级对一级负责,无缝衔接。

(五)坚持归口管理。要明确责任清单的制定和实施的归口管理部门,并落实到部门责任清单中。发挥协调各方、控制环节、把握标准、强化指导的作用。

(六)坚持依规发布。认真研究确定责任清单的编制程序和发布程序,清单发布后要加强宣贯和培训,强化全员安全履职意识,实现全员掌握、入脑入心。

(七)坚持严格考核。要建立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的考核机制,明确牵头考核的责任部门,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八)坚持持续改进。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修订完善制度,组织机构和人员变更、业务领域发生变化等要及时修订,将责任清单修订纳入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定期组织评审、定期修订完善。

三、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参考内容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组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各级政府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确定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技术负责人;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6.组织建立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和审查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协调本单位各相关机构安全生产工作事宜;

7.每年度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8.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9.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负责管控重大风险,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制度;

10.建立健全本单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承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包保责任,并指定本单位重大危险源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

11.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1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13.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14.加强本单位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15.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1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7.建立健全本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带头参与领导带班,组织制定并实施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

1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

1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责任。

1.监督检查“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的落实,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和日常监督的责任;

2.协助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协助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监督考核本单位其他分管领导、各部门、各岗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4.主持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工作,监督指导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与制修订工作;

5.定期向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和主要负责人报告工作,并提出须由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和通过的安全生产工作议题;

6.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检查、总结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判、评估安全生产状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7.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8.协助主要负责人建立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较大风险的管控工作;

9.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本单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10.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11.组织制定本单位外来施工作业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本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资质、条件的审核工作,督促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12.组织制定本单位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13.每年至少组织参加1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告,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组织本单位负责的事故调查处理;

14.提名分支机构和工程项目派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5.对本单位人员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候选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对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经批评教育拒不整改的,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落实;

16.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三)分管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分管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组织分管部门、车间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组织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落实分管领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对分管领域的较大风险进行管控,并监督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

4.按照主要负责人指派,担任本单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技术负责人,并履行相应安全职责;

5.按职责分工,组织落实本单位构成重大风险的特殊作业安全措施;

6.组织制定工艺操作规程、工艺卡片,监督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7.组织开展启动前安全检查、生产操作、工艺调整、开停车、工艺变更等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采取削减和控制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8.每年至少组织参加1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职责分工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9.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四)分管机动设备、工程项目工作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分管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组织分管部门、车间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组织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检维修作业规程,并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落实分管领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对分管领域的较大风险进行管控,并监督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

4.按照主要负责人指派,担任本单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技术负责人,并履行相应安全职责;

5.按职责分工,组织落实本单位构成重大风险的特殊作业安全措施;

6.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落实项目“三同时”工作要求;

7.组织开展项目工程质量验收;

8.组织开展机、电、仪设备日常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各类设备安全生产问题;

9.组织检维修、项目建设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评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风险,采取削减和控制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10.组织审核检维修和建设项目承包商安全生产资质,并组织对承包商安全生产合同条款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每年至少组织参加1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职责分工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12.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五)分管发展规划、科研开发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分管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组织分管部门、车间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组织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落实分管领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对分管领域的较大风险进行管控,并监督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

4.组织审核年度安全投入资金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

5.优先选用先进、成熟、安全的工艺技术,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监督落实小试、中试试验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6.负责组织本单位各类项目前期立项、可研、基础设计,执行国家、行业等相关法律、法规,设计标准和规范,审核可研、设计单位准入资质,从源头控制安全生产风险,保证各类项目设计的本质安全;

7.组织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安评报告要求及HAZOP分析等提出的安全生产建议措施;

8.组织项目后评价,对项目预定达到的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价;

9.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职责分工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10.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六)分管人事、培训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分管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组织分管部门、车间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组织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落实分管领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对分管领域的较大风险进行管控,并监督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

4.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5.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应急组织机构,按规定设置岗位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6.组织开展岗前培训、考核,保证员工、实习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具备上岗条件,并监督检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

7.组织人事部门查处员工、实习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8.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七)分管物资供应、营销、物流工作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分管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组织分管部门、车间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组织采购、营销、物流等相关服务商、承包商安全生产资质审核,组织对安全生产合同条款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做好安全条件确认;

3.组织开展物流系统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对公路、铁路等物流运营过程中安全生产风险采取削减和控制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4.组织开展采购、营销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风险控制,保证采购物资质量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5.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资质审查,保证危险化学品营销和运输合法合规管理;

6.每年至少组织参加1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职责分工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7.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八)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2.参与本单位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督促本单位其他机构、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进行考核;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5.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技术措施的落实;

6.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

7.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8.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9.组织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10.制定本单位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承包、承租单位及人员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监管;

11.对本单位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现场作业情况进行抽查监督;

1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并监督实施;

13.参与制修订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15.组织或参与由本单位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16.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职责分工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17.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九)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

4.落实本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5.按职责权限参与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工作,组织事故救援,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6.负责组织新、改、扩建生产装置投用前安全检查和试生产工作,监督问题的整改落实;

7.负责生产技术、工艺控制的安全生产管理,评估生产过程中工艺安全风险,开展日常检查,及时纠正和整改生产控制上存在的隐患;

8.组织确定管理职责范围内危险作业,制定作业许可管理程序,监督、检查和考核作业许可执行情况;

9.组织编制、修订、审查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和考核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10.负责工艺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风险管理;

11.负责监督检查物资采购质量及产品质量;

12.负责装置开停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

13.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十)机动设备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检维修作业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

4.落实本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5.负责组织设备、电气、仪表专业审核及日常检查;

6.负责审核检维修承包商安全环保资质,对检维修过程中承包商的安全施工进行管理;

7.负责机电仪等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管理;

8.负责公司日常检维修、大检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

9.负责设备、设施检修质量和验收管理;

10.负责设备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

11.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隐患治理项目、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落实情况;

12.按职责权限参与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工作,组织事故救援,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13.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十一)财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

4.负责安全生产资金预算、投入、会计核算等工作,保证安全生产资金落实到位;

5.负责监督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保健津贴和防暑降温及其他安全费用支出的管理与控制,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6.负责落实应急设施、演练和救援所需经费,并纳入年度预算计划;

7.负责督促安全生产经营费用、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的收缴、使用及相关会计核算,并保证专款专用;

8.负责保障安全隐患治理资金和应急资金及时到位,组织所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投保和理赔;

9.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十二)发展规划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

4.负责组织、协调工程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5.负责安全隐患治理项目论证、审批、计划下达及后评价工作;

6.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基础设计、技术等服务类招标及对外设计委托、技术合同、工程设计合同中安全生产协议的签订与管理,审核设计单位准入资质,从源头设计上控制安全风险;

7.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本企业总体发展规划;

8.负责将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检测费用纳入投资预算,并监督实施;

9.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十三)人事、培训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

4.负责本企业及所属各单位安全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明确岗位人员工作职责;

5.负责组织对本企业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6.负责组织开展员工劳动合同中的安全合同条款签订工作;

7.负责依据绩效合同管理要求在合同书中明确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8.负责工伤社会保险工作,并落实工伤待遇;

9.负责人员、岗位、作息时间变更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管理,人员上岗、换岗、岗位运行模式变化时评价其变更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影响;

10.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编制及实施;

11.组织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能力评价工作,把安全环保工作业绩作为干部晋升、员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

12.参与本企业负责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在权限范围内依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考核兑现,并对所属单位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十四)工程项目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

4.负责建设项目承包商的安全资质审核、承包商施工过程安全管理;

5.负责组织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监督、检查、考核执行和落实情况;

6.监督、检查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

7.负责项目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审查建设项目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和施工风险评价并进行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8.负责在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落实“三同时”,组织开展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9.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

10.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职责分工组织事故救援,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11.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十五)物资供应部门主要负责人生产责任。

1.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

2.组织制定设备采购与供应相关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物资供应和调配;

3.贯彻执行仓库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等有关规定;

4.负责按照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5.负责组织承运商、供应商市场准入资质、业务资质、安全资质等审查;与承运商签订安全协议,及时告知有关安全要求,明确安全责任;

6.参与应急救援演练和事故抢险救援,落实企业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抢险救灾设备;

7.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十六)销售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

2.负责组织修订完善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对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易制毒品、放射性物品销售过程的合规性负责;

4.组织对本部门安全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并及时治理整改;

5.负责参与对承运商的安全资质审查,对承运商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管和教育培训考核;

6.参与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十七)交通运输、物流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场内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制定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5.负责组织本单位交通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和交通违章行为按规定及时处理;

6.负责本单位机动车辆保险管理工作;

7.对本单位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内部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建立交通事故档案,并负责交通事故统计报告;

8.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十八)环保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

4.依法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5.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6.负责组织或参与本单位环保设施、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7.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十九)消防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制定本单位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组织消防演练;

5.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档案,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6.协调新建、扩建、改建及内部装修工程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核、施工监督检查和消防验收;

7.管理或协调指导专职、义务消防队伍工作;

8.负责企业内部火灾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建立火灾事故档案,并负责火灾事故统计报告;

9.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二十)职业健康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

4.负责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制订员工职业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定期监测和检查工作;

6.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二十一)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责任。

1.车间主任是车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本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本车间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

2.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的贯彻执行,做到车间生产与安全生产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听取安全员工作汇报,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4.严格执行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制度,深入排查本车间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组织整改落实;

5.组织拟定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年度、季度、月计划;

6.组织拟定本车间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做好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的措施计划;

8.定期组织车间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危险源辨识、风险预判活动,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直至消除;

9.加强设备装置的检修维护,严格执行检维修作业安全制度,保证设备、安全装置等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10.本车间有重大危险源的,担任重大危险源操作负责人,并履行相应安全职责;

11.执行本单位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派员现场监督,督促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12.对车间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特殊作业,按职责权限下达作业指令,指派专人进行现场作业监护;

13.对车间的生产装置、重要设备设施逐一组织制定并落实管控措施;

14.加强班组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班组长安全培训;

15.本车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妥善保护事故现场,立即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事故初期应急救援;

16.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二十二)车间生产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

1.协助车间主任组织制定并实施本车间的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修订装置安全技术规程、工艺变更方案、安全生产管理方案等生产文件;

2.组织落实员工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考核,检查新入厂员工安全教育工作;

3.组织贯彻执行工艺操作纪律和规程,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

4.负责组织车间范围内的作业环节的监管,组织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5.定期召开车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6.负责组织安全检查,负责落实大检修及临时抢修施工的安全措施,制定安全施工方案。

(二十三)车间设备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本车间各类设备的维护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对本车间职工进行设备维护、保养、使用等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

3.负责本车间设备的安全管理和运行,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4.负责车间基建工程、技改工程和检维修项目安全措施检查落实,工程竣工验收时,同时验收安全设施项目;

5.负责落实本车间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6.组织落实作业环节的监管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7.组织本车间设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计划。

(二十四)车间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1.负责编制本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2.接受安全培训,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取得资质证书;

3.协助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职人员的安全教育,指导、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教育;

4.参加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更方案的审核,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卫生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

5.负责对直接作业前的风险评估和危险因素识别,并督促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作业票证;

6.负责本车间安全设施、灭火器材、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组织员工职业健康体检;

7.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8.深入现场检查,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车间无法整改的要及时上报;

9.在车间主任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确定本装置(部位)的风险点,并绘制出风险点分布图;

10.负责编制本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并检查落实;

11.参与编制、完善本车间事故预案,并组织事故预案演练;

12.参加车间(装置)各类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及时上报车间发生的事故事件。

(二十五)车间工艺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接受安全培训,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取得资质证书;

2.具体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生产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练兵和考核;

3.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

4.参加工艺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审查;

5.负责制定本车间装置检修、停工、开工安全技术方案,并检查监督方案执行情况;

6.负责直接作业前的工艺风险评估和危险因素识别,提出有效防护措施,办理作业票证;

7.及时报告本单位发生的生产或与生产有关的事故,并参加调查、分析。

(二十六)车间设备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接受安全培训,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取得资质证书;

2.具体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知识培训,以及相关特种设备取证,组织设备安全生产技术练兵和考核;

3.每天深入现场检查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和整改,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

4.参加设备改造、设备操作条件变更方案审查;

5.负责制定本车间装置停工检修安全技术方案,并监督检查方案执行情况;

6.负责直接作业前的设备风险评估和危险因素识别,提出有效防护措施,办理作业票证;

7.及时报告与设备有关的事故,参加与设备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

(二十七)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1.接受安全培训,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取得资质证书;

2.每天召开班前会,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告知班组作业区域的主要安全生产风险点、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做好技术交底;

3.加强班组安全培训,督促班组人员熟知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4.负责职责范围内直接作业的监护;

5.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或交接班检查,对班组作业区域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6.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7.督促班组人员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以及消防、气防器材;做好在岗员工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等状态监控,防范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8.对作业中发生的险情、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事故初期应急处置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9.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二十八)一般行政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落实本岗位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风险组织评估,合理配置资源,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组织开展专业安全工作检查,并对安全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

5.组织编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按照总体或专项预案要求,组织或参与事故应急救援;

6.积极参加安全生产会议、检查、比赛、培训、预案演练等活动;

7.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二十九)车间内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接受安全培训,并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3.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

4.上岗按照规定着装,熟练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5.做好设备维护,按时进行内操系统的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6.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7.做好岗位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及设备设施完好情况;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9.查找发现装置运行存在的安全隐患,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按照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10.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三十)车间外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接受安全培训,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取得资质证书,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

3.执行安全生产调度指令,严格执行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法,做好各项记录;

4.当班期间要劳保着装,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5.负责在岗期间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消气防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

6.做好班前预检,做好岗位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及设备设施完好情况;

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8.做好直接作业环节的监护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9.熟练掌握各类现场应急处理预案,参加班组事故演练和突发事故应急处理;

10.按时巡检,查找发现装置运行存在的安全隐患,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按照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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